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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杰克股份:杰克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10-21  

                 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
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认真审阅相关
材料,就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
    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1、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草案)》”)中规定的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满足。
    2、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日为 2023 年 10 月 20 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
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规定。
    3、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具备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主体资格。
    4、公司确定的本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作为激
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和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不存在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或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不存
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6、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
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人员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
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激励计划所规定的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
经成就,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以 2023 年 10 月 20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
合条件的 264 名激励对象授予 825.3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0.62 元/股。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陈威如、王 茁、谢获宝
                                                    2023 年 10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