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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顶点软件:顶点软件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2023-11-21  

证券代码:603383          证券简称:顶点软件        公告编号:2023-052



                     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注销原因: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顶
点软件”)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6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已不
符合激励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公司将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0,250股进行回
购注销。
   ●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股)     注销股份数量(股)       注销日期

            20,250               20,250          2023 年 11 月 23 日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1、2023年9月1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044)。
   2、2023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2023年9月28日,公
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发布了《关于回购注
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至今公示
期已满四十五天,公司未接到相关债权人要求提前清偿或提供担保的要求。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
    1、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的6名激励对象已离
职,失去作为激励对象参与激励计划的资格,已不符合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
对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
关规定,公司将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
销。
    2、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涉及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6名,合计回购注销
限制性股票20,25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2,115,300股。
    3、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
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中登公司递交了本次回购注销相关申
请,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3年11月23日完成回购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
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135,550        -20,250      2,115,3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69,081,716           0       169,081,716

          合计            171,217,266       -20,250     171,197,016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
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
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
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
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为实施
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和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按照
《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并按照《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办理减资手续和股份注销登记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