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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泰晶科技: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公告2023-12-19  

  证券代码:603738               证券简称:泰晶科技               公告编号:
2023-062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2,402,960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2,402,960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12 月 25 日。


     一、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
况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2020 年 10 月 30 日,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事
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审核,广
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2、2020 年 1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
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
异议。2020 年 11 月 11 日,公司监事会公告了《监事会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0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事项
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
量总计 388.75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 311 万股,预留授予 77.75 万股。
    4、2020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
定以 2020 年 11 月 16 日为首次授予日,以 10.02 元/股的价格向 85 名激励对象授
予 311 万股限制性股票。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审核,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广东华商
律师事务所关于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
的法律意见书》。
    5、2020 年 12 月 28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根据《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项下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在资金缴纳过程
中,共有 85 名激励对象实际进行申购。因此公司本次实际向 85 名激励对象授予
共计 311 万股限制性股票。
    6、2021 年 8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确定《激励计划(草案)》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1 年 9 月 1
日,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83 名激励对象授予 77.75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
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后,在后续缴款过程中,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
弃认购其所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激
励对象人数由 83 人变更为 81 人,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 77.75 万股变更为 77.55
万股。
    7、2021 年 9 月 17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
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预留授予实际登记的
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7.55 万股,并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披露了《泰晶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的公告》。
    8、2021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首次授予的 85 名
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933,000 股限制性股票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上市流通。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22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和
数量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 3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
部限制性股票合计 31,500 股。其中,对 2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共计 24,500 股限制性股票以 6.62 元/股的价格进行回购注销并办理相关手续;
对 1 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 7,000 股限制性股票以 6.62
元/股的价格进行回购注销并办理相关手续。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
    10、2022 年 9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
规定,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达
成,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公司
监事会对此发表了相关核实意见。
    11、2022 年 9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
程〉的议案》。2022 年 11 月 3 日,公司完成 3 名离职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 31,500
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12、2022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独立
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3、2023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和数
量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根据《激
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解
除限售相关事宜。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相关核实意见。
    14、2023 年 9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
程〉的议案》。2023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完成 2 名离职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
20,580 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15、2023 年 12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
售相关事宜。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相关核实意见。
    (二)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截止登记日授                   授予登记激     授予后股票
    批次            授予登记日期                       授予登记数量
                                            予价格                       励对象人数     剩余数量

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      2020 年 12 月 25 日      10.02 元/股     311 万股         85 人       77.75 万股
  首次授予

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      2021 年 9 月 17 日       9.95 元/股      77.55 万股       81 人           0
  预留授予

    (三)历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
                                            截止该批次上              截止该批次上    是否因分红送
                解除限售     解除限售暨                      解锁
   批次                                     市日剩余未解              市日取消解锁    转导致解锁股
                上市日期       上市数量                      人数
                                              锁数量                  数量及原因      票数量变化

2020 年限制     2021 年 12
                             93.30 万股      217.70 万股     85 人        无              否
性股票激励       月 27 日
计划首次授
予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

                                                                          公司 2021 年年
2020 年限制
                                                                          度权益分派实
性股票激励                                                   1 名激励对象
            2022 年 9 月                                                  施完毕,以资
计划预留授               53.935 万股     53.935 万股   80 人 离职,回购注
               19 日                                                      本公积金向全
予第一个解                                                   销 7,000 股
                                                                          体股东每 10 股
  除限售期
                                                                          转增 4 股

                                                                          公司 2021 年年
2020 年限制
                                                                          度权益分派实
性股票激励                                                   2 名激励对象
              2022 年 12                                                  施完毕,以资
计划首次授                 129.57 万股   172.76 万股   83 人 离职,回购注
               月 26 日                                                   本公积金向全
予第二个解                                                   销 24,500 股
                                                                          体股东每 10 股
  除限售期
                                                                          转增 4 股

                                                                          公司 2022 年年
2020 年限制
                                                                          度权益分派实
性股票激励                                                   1 名激励对象
            2023 年 9 月                                                  施完毕,以资
计划预留授               75.019 万股       0 万股      79 人 离职,回购注
               18 日                                                      本公积金向全
予第二个解                                                   销 4,900 股
                                                                          体股东每 10 股
  除限售期
                                                                          转增 4 股
    注:上述数据统计时间节点均以对应的解除限售上市日为基准。


    二、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认为 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
    (一)限售期已届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0%
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0%
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40%
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当日止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时间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
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为 2020 年 12 月 25 日,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于 2023 年 12 月 24 日届满。
     (二)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序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号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
1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形,满足解除限售条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       件。
     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2                                                                    情形,满足解除限售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业绩成就情况: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 2022 年营业收入
                                     定比 2019 年,2020 年营业收入   为    人     民    币
      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增长率不低于 5%,或 2020 年净   916,362,017.08 元,定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0%;          比 2019 年,增长率为
3                                    定比 2019 年,2021 年营业收入   58%;公司 2022 年净
      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增长率不低于 50%,或 2021 年    利 润 为 人 民 币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80%;       188,488,225.12 元,定
                                     定比 2019 年,2022 年营业收入   比 2019 年,增长率为
      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增长率不低于 80%,或 2022 年    1556%,满足解除限售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50%。       条件。
     个人绩效考核:
     根据公司制定的《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        82 名激励对象 2022 年
     进行评级,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激励对象个人实际解除限售额        个人年度绩效考核均
4
     度,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达标,满足解除限售
     个人系数,按照下表确定个人系数:                                条件。
       绩效评分 S    80≤S       70≤S<80    60≤S<70     S<60
       个人系数      100%          80%         60%         0
    注:上述“营业收入”、“净利润”口径以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其中,“净
利润”指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及可解除限售数量
       本次实际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82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为 2,402,960 股,占公司总股本 389,322,772 股的 0.62%。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
及股票数量如下:
                                                                      本次解除限售
                                          获授限制性   本次可解除限
                                                                      数量占其获授
序号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   售的股票数量
                                                                      限制性股票的
                                            (万股)     (万股)
                                                                        比例(%)
 1           喻家双      董事、财务总监     23.52         9.408           40
 2           钟院华           副总经理      11.76         4.704           40
 3           时承虎           副总经理      12.348        4.9392          40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4                                         553.112       221.2448         40
                 骨干(79 人)
              合计(82 人)                 600.74       240.296          40



       四、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3 年 12 月 25 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2,402,960 股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
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计划有效期内,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
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该部分激励
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类别                                本次增减数量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有限售条件
              2,402,960     0.62%      -2,402,960        0              0.00%
  股份
无限售条件
             386,919,812   99.38%      +2,402,960    389,322,772       100.00%
  股份
  总计       389,322,772   100.00%         0         389,322,772      100.00%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进行了审核,经核实认为:本次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
售的数量、资格、条件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泰
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同意公司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
共计 82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402,960 股,占公司总股本
389,322,772 股的 0.62%。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限
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且符合《激励计划(草案)》和《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为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符合相关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的 82 名激励对象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402,960 股限制性股票按照相关规定解
除限售。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82 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解除限售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本次解除限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的 82 名激励对象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402,960 股限制性股票按照相关规定
解除限售。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程序,符
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
定;公司符合本次解除限售的条件,公司本次解除限售所涉及的激励对象均符合
本次解除限售的条件。本次解除限售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