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63 证券简称:陆家嘴 公告编号:临 2023-082 900932 陆家 B 股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9 月 2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龙阳路 2277 号,永达国际大厦裙 房二楼多功能会议中心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46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82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B 股) 6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97,990,525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135,001,722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B 股) 62,988,80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4.1137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2.8050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1.308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徐而进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8 人,独立董事何万篷因工作安排冲突未出席本次 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2 人,监事沈晓明、李旻坤、职工监事王雪梅因工 作安排冲突未出席本次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按《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关联方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对上海 东翌置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34,881,139 99.9106 120,583 0.0894 0 0.0000 B股 62,669,103 99.4924 59,700 0.0947 260,000 0.4129 普通股合计: 197,550,242 99.7776 180,283 0.0910 260,000 0.1314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放弃上海东袤置业有限公司 40%股权及上海耀龙投 资有限公司 40%股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34,857,439 99.8931 144,283 0.1069 0 0.0000 B股 62,669,103 99.4924 59,700 0.0947 260,000 0.4129 普通股合计: 197,526,542 99.7656 203,983 0.1030 260,000 0.1314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对上海耀筠置业有限公司减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34,881,139 99.9106 120,583 0.0894 0 0.0000 B股 62,669,103 99.4924 58,100 0.0922 261,600 0.4154 普通股合计: 197,550,242 99.7776 178,683 0.0902 261,600 0.1322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关于公司与关联方 上海陆家嘴(集团) 1 有限公司共同对上 197,550,242 99.7776 180,283 0.0910 260,000 0.1314 海东翌置业有限公 司增资的议案 关于公司放弃上海 东袤置业有限公司 40%股权及上海耀 2 197,526,542 99.7656 203,983 0.1030 260,000 0.1314 龙投资有限公司 40%股权优先购买 权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关联方 共同对上海耀筠置 3 197,550,242 99.7776 178,683 0.0902 261,600 0.1322 业有限公司减资的 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均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 (持有公司股票 3,054,739,680 股)、东达(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 票 14,441,779 股)及其他关联股东未对上述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胡晴、刘厚阳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审议议 案、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自律监管指 引 1 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