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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开开实业: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9-23  

证券代码:600272 900943     证券简称:开开实业 开开 B 股    公告编号:2023-044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0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 年 10 月 20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昌平路 710 号 7 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10 月 20 日

                          至 2023 年 10 月 2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

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

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B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       √                     √
              条款的议案
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       √                     √
              案
3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                     √
累积投票议案
4.00          关于变更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1)人
4.01          焦志勇                                       √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3 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

告。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度股东大会材料将于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

露。

2、 特别决议议案:第 1 项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 4 项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

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

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

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

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

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

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

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

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

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

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同时持有本公司 A 股和 B 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七)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A股             600272       开开实业      2023/10/11            -

         B股             900943      开开 B 股      2023/10/16        2023/10/11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于 2023 年 10 月 18 日(星期三)9:30~16:00 持股东账户卡及

个人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现场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现场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 165 弄 29 号 403 室(近江苏路口)

    3、 联系电话:86-21-62712002

        传     真:86-21-62712002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海防路 421 号 3 号楼三楼

        联 系 人: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一切费用自理。

2、按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不发礼品(包括车费)。



特此公告。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23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3 年 10 月 20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的议案

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3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4.00     关于变更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01     焦志勇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 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

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

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

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

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

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

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 5 名,

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应选监事 2 名,监事候选

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4.01   例:陈××
       4.02   例:赵××
       4.03   例:蒋××
       ……   ……
       4.06   例:宋××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5.01   例:张××
       5.02   例:王××
       5.03   例:杨××
       6.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投票数
       6.01   例:李××
       6.02   例:陈××
       6.03   例:黄××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

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有 2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 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投票票数
序号                议案名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4.01      例:陈××                    500           100              100
4.02      例:赵××                     0            100              50
4.03      例:蒋××                     0            100              200
……      ……                           …           …               …
4.06      例:宋××                     0            100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