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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全新: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2024-01-25  

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ST 全新          公告编号:2024-003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3 年 1 月 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
    2. 业绩预告情况: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会计年度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2,400 万元–3,100 万元     亏损:535.65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盈利:1,000 万元–1,700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933.85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7.08% -82.04%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0693 元/股–0.0895 元/股     亏损:0.0155 元/股

营业收入                 21,000 万元–22,000 万元         22,083.80 万元

扣除后营业收入           21,000 万元–22,000 万元          6,229.64 万元

    项     目                 本会计年度末                     上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所有者权           11,300 万元–12,100 万元          9,051.80 万元
益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
预审,但公司已就业绩预告相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初步沟通,双方不存在
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情况说明
    业绩变动主要原因系本期收到汉富控股诉讼仲裁补偿款 1500 万元及与北京
泓钧债务重组取得收益约 1,262 万元所致。
    本期非经常性损益约 1,568 万元,主要包括:债务重组收益约 1,262 万元;
汉富控股诉讼仲裁补偿款冲抵应收练卫飞款 1500 万元,转回坏账准备 1500 万元;
谢楚安案件新增利息约-1,108 万元;证券投资收益约 54 万元;非流动资产处置
损益约 44 万元;政府补助等约 14 万元;其他营业外收支约 9 万元;所得税影响
约-182 万元;少数股东损益影响约-25 万元。
    2023 年度预计扣除后营业收入较上年度变动较大原因系:由于日用品贸易
业务和汽车销售业务属于 2021 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规定,日用品贸易业务和汽车销售业务营
业收入在 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两个年度内均应当作为“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
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事项进行扣除,2023 年已不触及上述规定的
情形,相关营业收入 2023 年预计不再被扣除。
       四、风险提示
    2023 年 4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 2022 年年报,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一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9.3.1 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5 月 5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9.3.11 条规
定:上市公司因本规则触及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
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
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
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
告;
    (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五)虽符合第 9.3.7 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
市风险警示;
    (六)因不符合第 9.3.7 条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
审核同意。
    公司追溯重述导致出现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情
形,或者因触及第 9.3.1 条第一款第(四)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
示后,出现前款第(四)项至第(六)项情形或者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指标相
应年度的次一年度出现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
票上市交易。
    若公司 2023 年度出现上述规定所述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估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