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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全新: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24-01-30  

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ST 全新          公告编号:2024—004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连续 3 个交易日(2024
年 1 月 25 日、2024 年 1 月 26 日、2024 年 1 月 29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
计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公
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情形。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目前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未收到其他股东关于本公司的
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电话及邮件等方式询证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汉富控股有限公司、深圳
市博恒投资有限公司、共青城汇富欣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可欣,股
票异常波动期间深圳市博恒投资有限公司、共青城汇富欣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王可欣未买卖公司股票,无筹划重大事项,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事项。
截止本公告披露,汉富控股未能取得有效联系。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23 年 8 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
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
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
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2024 年 1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
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一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9.3.1 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5 月 5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9.3.11 条规
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
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
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
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
告;
    (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五)虽符合第 9.3.7 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
险警示;
    (六)因不符合第 9.3.7 条的规定,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
同意。
    公司追溯重述导致出现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情
形,或者因触及第 9.3.1 条第一款第(四)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
示后,出现前款第(四)项至第(六)项情形或者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指标相
应年度的次一年度出现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
票上市交易。
    若公司 2023 年度出现上述规定所述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3、2024 年 1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
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4-003 ),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
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但公司已就业绩预告相关事项与会计师事
务所进行初步沟通,双方不存在重大分歧。截至本公告日,公司 2023 年度报告
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3
年度报告为准。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修正 2023 年年度业绩预告情
况。
    4、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
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