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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全新: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的公告2024-03-29  

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ST 全新          公告编号:2024-011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全新好”)于 2023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3-021),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
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一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修订)》第 9.3.1 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5 月 5 日起被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5 日披露了《2023 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
2024-003),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
务所预审,但公司已就业绩预告相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初步沟通,双方不
存在重大分歧。截至本公告日,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具体
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3 年度报告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规定:
“财务类退市风险公司应当分别在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和十个
交易日,披露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可能导致财务会
计报告被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事项及具体情况;上一年度被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
应当说明涉及事项是否消除,仍未消除的应当说明具体情况;在重大会计处理、
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意见类型、审计报告出具时间安排等事项上是否与会计师事
务所存在重大分歧。”
    经公司自查并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
兴财光华”)沟通,现就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进展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2 年度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的消
除情况
    (一)2022 年度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
    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经中兴财光华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
意见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3)第 326004 号)。我们提醒财务报表
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一、2、(2)所述:因练卫飞与谢楚安借贷纠纷,
全新好公司承担担保责任,谢楚安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
法院 2021 年 3 月 17 日裁定:查封、冻结或划拨执行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
司、练卫飞的财产(以人民币 94,140,75.00 元及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申
请执行费、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等为限)。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全新好公
司计提谢楚安预计负债合计 114,391,298.38 元。2021 年 12 月 13 日,广东省深
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因上述案件向北京泓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
泓钧”)下达《协助执行通知》,冻结全新好公司在北京泓钧的债权上限合计
94,140,752.00 元,冻结查封期限为三年。2021 年 5 月 27 日,该案被执行人之
一的练卫飞、林辉云向法院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申请(后林辉云放弃撤销仲裁裁决),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目前尚未作出判决。
    (二)针对 2022 年度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消除的情况
    2024 年 3 月 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所涉相关仲裁案件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24-008),2022 年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所涉案件(2019)深国仲受 3032、
3033 号经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粤 03 民特 970、
980 号裁定并经深圳国际仲裁院确认,案件将进行重新仲裁。前述案件最终仲裁
结果仍存在不确定性。
    基于前述案件进展,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认为 2022 年年度审计报告非
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尚未完全消除。公司将积极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
全力做好应诉工作,同时积极跟进及时披露案件进展。相关事项的影响消除情况
最终需以中兴财光华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二、2023 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正有序推进 2023 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工作,中兴财光
华审计项目组目前已基本完成现场审计工作,正进行审计报告初稿拟订,履行会
计师事务所内部质量复核程序,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年报编制及审计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经公司与中兴财光华沟通,公司暂不存在其他可能导致 2023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事项。在重大会计处理、关键审计事项、
审计意见类型、审计报告出具时间安排等事项上,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目前不存
在重大分歧,最终以年度审计报告意见为准。
    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为 2024 年 4 月 29 日。公司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媒体披露
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