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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京基智农: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03-20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对
        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有效
        监督,从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出发,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职责。现
        将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7 次监事会会议。会议在通知、召集、表决方式和决
        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认真负责地
        审议提交监事会的各项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审议议案

                                         1、《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                         3、《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3 年 3 月 4 日
次会议通知                               4、《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6、《关于 2022 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的议案》。
第十届监事会第七                         1、《关于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3 年 4 月 28 日
次临时会议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关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续租房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十届监事会第五
                   2023 年 8 月 18 日    3、《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次会议
                                         4、《关于对下属公司增资的议案》;
                                         5、《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项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议案》。
                                         1、《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十届监事会第八
                   2023 年 9 月 12 日    2、《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次临时会议
                                         3、《关于核实〈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第十届监事会第九                         1、《关于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3 年 10 月 30 日
次临时会议                               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                         1、《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023 年 10 月 31 日
次临时会议                               2、《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
                   2023 年 12 月 22 日   《关于核销部分长期股权投资及应收款项的议案》
一次临时会议
    二、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
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关联交易、股权激励等事项进行了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
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相关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依法列席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
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
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决策程序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
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其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财务情况及定期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规范性等进行了认真的监督和
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监事会
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核查后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
和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三)信息披露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严格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要求,坚持
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及时、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检查,认为:关联交易遵循公平、
公开、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股权激励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监督与核查,认
为公司 2023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激励对象均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于授予日获授限制性股
票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六)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监督、核查,认为公司的担保行
为主要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的业务发展所需,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担保风
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贯彻执行公
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依法运作、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董事、管理层等执行公司
职务的行为进行有效监督,积极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
    (八)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情况
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相对完善并已得到有效运行,公司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制度的建设及运作情况。
    三、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重点
    2024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优化监
督检查方式,加强对公司规范运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同时
不断提升履职能力,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利益,促使公司持续、健
康、稳定发展。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