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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王生物: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施情况的公告2024-04-13  

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24-023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4月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2023年4
月20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
第五次会议、2023年5月29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为控股子
公司提供担保等事项,担保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
一年。担保事项均已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银行审批情况协商签订
担保协议、办理相关担保手续;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2023年4月4日、2023年4月
21日、2023年4月28日、2023年5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在上述股东大会审批范围内,公司近期为以下子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等事项提供了担保:
    1、苏鲁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鲁海王集团”)向上海睿海
创世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融资保理服务,公司为其在该公司不超过人民币3315
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深圳市深业医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业医药”)向深圳农村商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步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与自然人刘晓勇、李素香
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深业医药向深圳市宝安融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融资保理服务,
公司与自然人刘晓勇、李素香为其在该公司不超过人民币9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
    4、湖北海王朋泰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朋泰”)向湖北汉川农村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关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
币98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湖北海王德明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德明”)向武汉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
35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湖北德明向湖北咸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
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4085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海王(清远)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远海王”)向广东清远农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广东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
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495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8、广东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海王集团”)向广州农村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珠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
币26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9、广东海王集团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第二支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3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0、安徽海王国安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国安”)向中信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200万元的
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1、河南海王汇通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汇通”)向南阳村镇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河南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自然人魏滨共同
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45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2、河南汇通向河南新野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河南海
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自然人魏滨共同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的额度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3、河南恩济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恩济”)向河南孟津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990万元的额度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4、安阳恒峰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阳恒峰”)向郑州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安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额度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5、新疆海王弘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海王弘康”)向昆仑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
4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6、河南海王银河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银河”)向华夏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
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7、海王医疗配送服务(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海王医疗配送”)
向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
民币1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8、宁夏海王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海王”)向宁夏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商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额度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9、宁夏海王向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
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近期担保实施情况
    (一)为苏鲁海王集团向上海睿海创世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融资保理服务
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苏鲁海王集团向上海睿海创世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融资
保理服务,公司为其在该公司不超过人民币3315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
    公司与上海睿海创世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署《公司连带责任保证合同》的主
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睿海创世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3315万
元。
    3、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应当履行的全部义务以及欠付权利人的任何债务,包括但不限于
让与人应转付应收账款回收款的义务、让与人应支付回购价款的义务、让与人应
返还应收账款受让款的义务、让与人应支付保理费的义务、让与人和/或债务人
应支付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其他应付款项的义务;以及权利人及其指定人士因
行使主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为实现主合同项下债权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和支出(包括
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申请执行费、律师费、公
告费、评估费、鉴定费、差旅费等)。
   4、保证期间: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二)为深业医药向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步支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深业医药向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步支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与自然人刘晓勇、李素香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
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自然人刘晓勇、李素香与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步支行签
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1: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人2:刘晓勇
    保证人3:李素香
    债权人: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步支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500万
元。
    3、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授信申请人所欠授信人的全部欠款。包括本金和相应的利息、罚
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授信人为实现本合同项下贷款债权、为保管担
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差旅费、
执行费、评估费、审计费、查询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因
授信申请人违约给授信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因被担保债权而
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以及代授信申请人垫付的相关费用等款项。
   4、保证期间: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
    (三)为深业医药向深圳市宝安融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融资保理服
务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深业医药向深圳市宝安融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融
资保理服务,公司与自然人刘晓勇、李素香为其在该公司不超过人民币900万元
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及自然人刘晓勇、李素香与深圳市宝安融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签署
《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1: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人2:刘晓勇
    保证人3:李素香
    债权人:深圳市宝安融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债权本金限额为人民币
9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及利息(包括因债务人违约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保险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
以及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
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
   4、保证期间:
    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为湖北朋泰向湖北汉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关支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湖北朋泰向湖北汉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关支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98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
    公司与湖北汉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关支行签署《保证合同》的主
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湖北汉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关支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980万
元。
    3、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
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实现债权的律师费、诉讼费)。
   4、保证期间:
    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五)为湖北德明向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湖北德明向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
    公司与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行签署《保证合同》的主要内
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最高限额为人民币35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债权本金,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
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
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处置费用、税费、诉讼费用、律师费、
差旅费),以及主合同生效后,经债权人要求追加而未追加的保证金金额。
   4、保证期间: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六)为湖北德明向湖北咸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湖北德明向湖北咸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4085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湖北咸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
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湖北咸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债权本金限额为人民币
4085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括约金、赔偿金、实现债
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
    4、保证期间: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七)为清远海王向广东清远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清远海王向广东清远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城支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广东海王集团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4950万元的额度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广东海王集团与广东清远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城支行签署《最高
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1: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人2:广东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债权人:广东清远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城支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债权本金限额为人民币
495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
正常利息、逾期利息、复利和罚息等)、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
权及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差
旅费、执行费、评估费、过户费等)。
    4、保证期间:
    担保合同所担保的最后一笔到期的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
年。
    (八)为广东海王集团向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珠支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广东海王集团向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珠支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26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
    公司与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珠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
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珠支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最高限额为人民币26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及其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
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
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差旅费、电讯费、律师费等)。
    4、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三年。
    (九)为广东海王集团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第二支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广东海王集团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第二支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3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
    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第二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
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第二支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债权本金限额为人民币
13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
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4、保证期间:
    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十)为安徽国安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
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安徽国安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2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200万
元。
    3、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延迟履行
期间的债务利息、延迟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
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
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4、保证期间: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十一)为河南汇通向南阳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
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河南汇通向南阳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河南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自然人魏滨共同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450万元
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河南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自然人魏滨共同与南阳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南阳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类贷款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1:河南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保证人2:魏滨
    债权人:南阳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450万
元。
    3、保证范围:
    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
费。
   4、保证期间:
    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十二)为河南汇通向河南新野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
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河南汇通向河南新野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河南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自然人魏滨共同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300
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河南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自然人魏滨共同与河南新野农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1:河南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保证人2:自然人魏滨
    债权人:河南新野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300万
元。
    3、保证范围:
    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手续费、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延迟履行期
间的债务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包
括但不限于保全费、诉讼费、仲裁法、律师费、鉴定费、评估费、过户费、公告
费等)全部债权。
   4、保证期间:
    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十三)为河南恩济向河南孟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河南恩济向河南孟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99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河南孟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
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河南孟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990万
元。
    3、保证范围:
    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手续费、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延迟履行期
间的债务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包
括但不限于保全费、诉讼费、仲裁法、律师费、鉴定费、评估费、过户费、公告
费等)和损失等全部债权。
   4、保证期间:
    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十四)为安阳恒峰向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
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安阳恒峰向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分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的本金及利息(包括复利及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生效
法律文书确定的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产
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法、律师代理费)及其他应付费用等全部
债权。
   4、保证期间:
    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十五)为新疆海王弘康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
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新疆海王弘康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债权本金限额为人民币
40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含期内利息、
逾期未付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
关损失)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保全费、
执行费、鉴定费等),但实现债权的费用不包括在4000万元内。
    4、保证期间:
    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十六)为河南银河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
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河南银河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债权本金限额为人民币
40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
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诉讼费、仲裁法、公证
费、律师费等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
应付费。
    4、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三年。
    (十七)为广东海王医疗配送向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
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广东海王医疗配送向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
    公司与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利息、罚息、复利按主合同的约定计算。并计算
至债务还清之日止。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
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
    4、保证期间: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十八)为宁夏海王向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
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宁夏海王向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城支行签署《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城支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债权本金限额为人民币
10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承诺费、延迟履行
金,因汇率变动而引起的损失等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以及债权
人因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诉讼费、仲裁法、律师费、评估费、鉴定费、
过户费等一切费用。
    4、保证期间: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十九)为宁夏海王向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
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宁夏海王向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城支行签署《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城支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债权本金限额为人民币
20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承诺费、延迟履行
金,因汇率变动而引起的损失等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以及债权
人因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诉讼费、仲裁法、律师费、评估费、鉴定费、
过户费等一切费用。
    4、保证期间: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目前,本公司累计担保余额约为人民币54.64亿元(为甘肃海王医药有限
公司担保余额为0.07亿元,为新疆海王医药有限公司担保余额0.24亿元,为安徽
天禾大药房有限公司担保余额0.15亿元,其他均为对子公司担保),约占公司2022
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89.42%,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