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湖北宜化: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4-04-13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4-033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大信事务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
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提
升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经履行公司招标程序,公司拟聘

任立信事务所为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
变更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
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表示无异议。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请立
信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情况
           立信事务所由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
   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

   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事务所是国际会计
   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
   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

   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3 年末,立信事务所拥有合伙人 278 名、注册会计师 2,533
   名、从业人员总数 10,730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 693 名。
           立信事务所 2023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46.14 亿元,其中审计
   业务收入 34.0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16 亿元。
           2023 年度立信事务所为 671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
   计收费 8.17 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40 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3 年末,立信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61 亿元,购
   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2.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
   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    被诉(被仲    诉讼(仲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        裁)人      裁)事件       金额
                                                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
            金亚科技、               尚余 1,000
                                                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
投资者      周旭辉、立   2014 年报   多万,在诉
                                                已履行。
            信                       讼过程中
起诉(仲    被诉(被仲    诉讼(仲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        裁)人      裁)事件       金额
                                                    一审判决立信对保千里在 2016 年
            保千里、东   2015 年重                  12 月 30 日至 2017 年 12 月 14 日期
            北证券、银   组、2015 年                间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对投资者所
投资者                               80 万元
            信评估、立   报、2016 年                负债务的 15%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信等         报                         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 12.5 亿元足以
                                                    覆盖赔偿金额。

           3.诚信记录

           立信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
   监督管理措施 29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2 次,涉及从业
   人员 75 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洪勇

           李洪勇先生 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12 年开始在立信事务所执业,拟 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5 家上市公司(000966 长源电力、300557 理工

   光科、300517 海波重科、600681 百川能源、300567 精测电子)审计
   报告。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黄芬
           黄芬女士 201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2016 年开始在立信事务所执业,拟 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近三年签署 3 家上市公司(300517 海波重科、002627 三峡旅

   游、002654 万润科技)审计报告。
           (3)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龙勇
           龙勇先生 200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2012 年开始在立信事务所执业,2018 年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
复核,2024 年拟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 002601 龙佰集团、
002365 永安药业、300938 信测标准、688038 中科通达、300041 回天

新材、002971 和远气体、300517 海波重科等公司复核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

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
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
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
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为满足审计工作需要,并综合考虑自身发展情况,公司按照相关
招标制度履行了招标程序,拟聘任立信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
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拟定 2024 年度审计费用为 245 万元,其
中年报审计费用为 156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为 89 万元。2023 年度
审计费用为 255 万元,2024 年度审计费用较上年下降 3.92%。根据公
司实际经营情况,2024 年度超过约定审计范围内的新增法人主体,
授权公司经理层按照审计费用定价原则,确定新增部分的实际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事务所已连续 28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在受聘
期间,大信事务所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切实
履行审计机构应尽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公司
对大信事务所提供的专业审计服务工作表示衷心感谢。公司不存在已

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
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大信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相关规定,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大信事务所、立信事务所
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
异议。大信事务所和立信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会计师的沟通》有关要求,积极做
好后续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
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事务所规模、专
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相关信息进
行了核查。经核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服
务的资质要求,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同意聘任立信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二)董事会、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
1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于同日召开的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以 3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同意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为立信事务所。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
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