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海南海药:关于签订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4-04-13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4-015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概述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因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南海药”)全资子公司
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口市制药厂”)拟将部分资产租赁给公司
关联方中抗生物制药(海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抗生物”),双方签署了海
药 6#抗体楼租赁协议,租赁期限自 2024 年 4 月 1 日至 2027 年 3 月 31 日,共计
3 年,租金合计为 1609.29 万元。
    (二)关联关系介绍
    中抗生物为深圳赛乐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赛乐敏”)全资
子公司,深圳赛乐敏为中国抗体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抗体”)全资子
公司,中国抗体为海南海药参股公司,公司因管理需要向中国抗体委派了董事,
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石磊先生担任中国抗体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签订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在董事会审议之前,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此项交易属于公司
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一)企业基本情况
    名称:中抗生物制药(海口)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100090524982R
    成立时间:2014-02-08
    注册资本:5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昌良
    住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南海大道 192 号海南海药生物医药产业园 6 号楼
    主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
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中抗生物股权结构:深圳赛乐敏持有中抗生物 100%股权。

    (二)中抗生物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2年度(经审计)             2023年1-9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94,339.62                      561,061.97

   净利润                -87,263,435.81                  -48,583,282.18

    项目         2022年 12月 31日 (经 审 计 )   2023年 9月 30日 (未 经 审 计 )

  资产总额                80,626,212.45                  36,598,371.96

  负债总额               330,571,057.14                  335,126,498.83

所有者权益合计           -249,944,844.69                -298,528,126.80
    经查证,中抗生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关联人中抗生物拟租赁海口市制药厂拥有的坐落于海南海药
生物医药产业园的 6#抗体楼及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应土地使用权。
    2.租赁用途:用于办公、研发及生产使用。
    3.租赁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4 月 1 日至 2027 年 3 月 31 日。
    4.租金:536.43 万元(含税)/每年。
    四、定价依据

                                           2
    本次交易定价双方结合行业惯例和市场价格,按照公平原则协商确定,定价
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出租方):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中抗生物制药(海口)有限公司
    具体约定如下:
    (一)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拥有的海南海药生物医药产业园 6 号楼及相关
附属设施和相应土地使用权为目标物业。
    (二)海南海药生物医药产业园位于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南海大道 192 号,
其中 6#抗体楼占地 4,187 平方米,建筑面积 14,637 平方米。
    (三)协议签署时,双方均为独立法人单位。
    根据协议约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海药 6 号楼租赁到期后续签 36 个月
(即 2024 年 4 月 1 日至 2027 年 3 月 31 日)。同意参照目标物业同等路段、厂房
档次收费标准对《海药 6#抗体楼补充协议》项下租赁项目收费事宜进行约定如
下:双方同意目标物业的租赁费用(含租金、相关税费及物业管理费等)合计每
年应收合计人民币 536.43 万元。公共工程(水电费用等)收费参考国家规定及市
场价执行。
    (四)约定的公共工程收费按照实际产生额按月结算,乙方应在甲方向其出
具结算单之日 10 日内进行核算并向甲方支付当月费用;约定的租金、税费及物
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按年度结算,乙方应自 2024 年起,每年于 4 月 1 日前支付
完毕当年租金。乙方违反本条约定未按期支付租金等相关费用的,应按应付费用
的 5‰/日支付违约金;逾期达 20 日,甲方有权书面通知解除合同,乙方承担相
关费用并额外支付当年应付费用【10】%的违约金。
    (五)自 2024 年 4 月 1 日起,甲乙双方按照约定标准计算费用并执行。
    (六)除上述约定的租金、税费及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外,关于租赁期限以
及租赁双方的具体权利义务,应当由双方另行签署的书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
予以约定。
    (七)本协议生效条件为:经甲方母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如需)审议通过,
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3
    六、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中抗生物为公司参股公司之全资孙公司,海口市制药厂本次与其签署厂房及
设备租赁合同,是为了保障其日常运营需要,同时也是为了公司生物制药板块业
务发展的需要。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4 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关联方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金额为
420.56 万元。
    八、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合理,符合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及子
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二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