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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贵州轮胎:关于贵轮转债赎回实施暨即将停止交易的重要提示性公告2024-04-18  

证券代码:000589         证券简称:贵州轮胎
                                                   公告编号:2024-043
债券代码:127063         债券简称:贵轮转债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贵轮转债”赎回实施暨即将停止交易的重要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风险提示

   根据安排,截至2024年4月24日收市后尚未实施转股的“贵轮转债”,将按

照100.01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贵轮转债”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

存在较大差异,特别提醒各位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

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最后交易日:2024年4月19日

   2024年4月19日是“贵轮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贵轮转债”简称首

字母为“Z”;2024年4月19日收市之后“贵轮转债”将停止交易。截至2024年4

月17日收市后,距离2024年4月19日(“贵轮转债”最后交易日)仅剩2个交易

日。

   ●   最后转股日:2024年4月24日

    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24日收市前,持有“贵轮转债”的投资者仍可

进行转股,2024年4月24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贵轮转债”将停止转股;截

至2024年4月17日收市后,距离2024年4月25日(“贵轮转债”赎回日)仅剩5个

交易日。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关注相关风险,谨慎交易“贵

轮转债”。



   特别提示:
                                    1
   1、“贵轮转赎”赎回价格:100.01元/张(含当期息税,当期即第三年,年

利率为1.00%。公司将于2024年4月22日支付可转债第二年的利息),扣税后的赎

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

核准的价格为准。

   2、赎回条件满足日:2024年4月1日

   3、赎回登记日:2024年4月24日

   4、赎回日:2024年4月25日

   5、停止交易日:2024年4月22日

   6、停止转股日:2024年4月25日

   7、 公司赎回资金到达中登公司账户日:2024年4月30日

    8、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4年5月7日

   9、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10、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简称:Z轮转债

   11、风险提示:根据安排,截至2024年4月24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贵轮转

债”将被强制赎回,特提醒“贵轮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本次赎回完

成后,“贵轮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持有人持有的“贵轮转债”如存

在被质押或被冻结情形的,建议在停止转股日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因无

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因目前“贵轮转债”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存在

较大差异,特别提醒各位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可能

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召开第八届董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

“贵轮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行使“贵轮转债”的提前赎回权。现将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赎回情况概述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2
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65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公

开发行可转债18,0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期限6年,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1,800,000,000.00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2〕501 号”文同

意,公司 1,800 万张可转债于 2022 年 5 月 30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

“贵轮转债”,债券代码“127063”。

    根据《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

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

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2 年 10 月 28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

(2028 年 4 月 21 日)止。

    “贵轮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4.60元/股,因公司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贵轮转债”的转股价格相应

由4.60元/股调整为4.4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6月8日(除权除息日)

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6月3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权益分派调整转股价

格的公告》。

    (二)触发赎回情形

    自2024年2月22日至2024年4月1日,公司股票已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

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5.72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

“贵轮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在转股期内,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

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

    (三)《募集说明书》中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

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或本次发行

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

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3
    i:指可转换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

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

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

正的情况,则上述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

算。

       二、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赎回价格的确定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赎回价格为 100.01 元/

张(含息税)。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4 年 4 月 22 日)起至本计息年度

赎回日(2024 年 4 月 25 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为 3 天(算头不算尾)。

    当期利息 IA=B×i×t/365=100×1.00%×3/365=0.01 元/张。

    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利息=100+0.01=100.01 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

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4 年 4 月 24 日)收市登记在册的所有“贵轮转债”持

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4
    1、公司将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赎回提示性公告,通知“贵轮转

债”持有人。

    2、自 2024 年 4 月 22 日起,“贵轮转债”停止交易。

    3、自 2024 年 4 月 25 日起,“贵轮转债”停止转股。

    4、2024 年 4 月 25 日为“贵轮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部赎回截至赎回登

记日(2024 年 4 月 24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贵轮转债”。本次赎回完成后,

“贵轮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5、2024 年 4 月 30 日为发行人(公司)资金到账日(到达中登公司账户),

2024 年 5 月 7 日为赎回款到达“贵轮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贵轮转

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贵轮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 7 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

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四)其他事宜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方式:0851-84767826、0851-84767251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内交易“贵轮转债”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贵轮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内(即 2023 年 10 月 1

日-2024 年 4 月 1 日)不存在交易“贵轮转债”的情况。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贵轮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

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可转债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2、可转债转股最小申报单位为 1 张,每张面额为 100.00 元,转换成股份的

最小单位为 1 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可转债

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 1 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 1 股的可转债余

额,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

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余额以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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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的新增股份,可于转股

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并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2024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贵轮转债”

的核查意见;

   5、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提前赎

回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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