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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盛达资源: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1-23  

证券代码:000603             证券简称:盛达资源             公告编号:2024-012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2 月 7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2 月 7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2 月 7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 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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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2 月 1 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2 月 1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方庄 158 号盛达大厦 2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开展期货及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 同 日 刊 登 在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将按照相关规定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
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股东账户卡(如有)、加盖公
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
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如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
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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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如有)办
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如有)、授权委
托书(详见附件2)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应注明联系人和联
系方式),请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在信函或传真发出后与公司
电话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2月5日9:30至17:30,采取信函或传真登记的须在
2024年2月5日17:3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四)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方庄158号盛达大厦,邮编:100079
    2、联系人:孙梦瀛
    3、电话:010-56933771
    4、传真:010-56933779
    5、邮箱:sunmengyingwork@163.com
    (五)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
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
作流程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
特此公告。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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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0603”,投票简称为“盛达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2 月 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2 月 7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4 年 2 月 7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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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盛达金属资
 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
 委托书投票,并代为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关于开展期货及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
  1.00                                                    √
            案》
 注:1、委托人可在上述提案的同意、反对、弃权栏内打“√”,作出投票指示。

     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3、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需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4、本授权委托书复印、剪报或自行打印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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