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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渤海股份:担保进展公告2024-01-19  

 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渤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3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天津市房信供
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房信供热”)与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西支
行(以下简称“天津农商银行河西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以下简
称“主合同”),融资人民币 1,000 万元,期限为 12 个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
市滨海水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海水业”)与天津农商银行河西支行已
签署相应的《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担保事项审批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和 2023 年 5 月 22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和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
计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提案》,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 90,000 万元人民
币的担保,其中,对资产负债率高于 70%的合并范围内的公司提供 45,000 万元
人民币的担保,对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合并范围内的公司提供 45,000 万元人
民币的担保。详细内容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4 月 29 日和 2023 年 5 月 23 日在巨
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公司及子公
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和《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三、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房信供热资产负债率未超过 70%,公司在不改变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担保额度基础上,将上述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中
渤海宏铄(连云港)清洁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宏铄”)未使用的担保
额度 1,000 万元调剂至房信供热。上述担保额度调剂完成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司为房信供热提供的担保额度由 6,000 万元增至 7,000 万元,为渤海宏铄提供的
担保额度由 8,000 万元调减至 7,000 万元。


    四、担保额度调入方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天津市房信供热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2 年 9 月 23 日
    3、注册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宾馆南道 5 号
    4、法定代表人:吕海燕
    5、注册资本:20302.9 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蒸汽热水生产和供应;水暖安装、修理;劳务服务;化工(剧
毒品、化学危险品、易制毒品除外)、装饰装修材料、建筑材料、五金、交电(移
动电话、无线寻呼机除外);地热技术开发;制冷服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
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7、与本公司的关系:房信供热为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
    8、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房信供热的资产总额为
422,213,943.13 元,所有者权益为 123,232,010.51 元;2022 年度,营业收入为
272,762,646.01 元,净利润为 16,995,906.23 元。上述财务数据为经审计数。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房信供热的资产总额为 375,955,128.39 元,所有者
权益为 135,093,386.82 元;2023 年 1-9 月,营业收入为 160,793,708.09 元,净利
润为 11,861,376.31 元。上述财务数据为未经审计数。
    9、房信供热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债权人: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西支行
    保证人:天津市滨海水业集团有限公司
    2、被担保的主债权
    本合同项下保证人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全部债权,其中所
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3、保证方式
    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的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
    4、本合同项下担保的范围
    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的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
复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
用、执行费用、财产保全费用、公告费、评估/鉴定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调
查取证费用、差旅费用及其他合理费用等),以及相应款项的增值税。
    5、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
年。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117,382.00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 55.8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
的单位担保总额为 7,482.34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56%。不涉
及逾期担保、诉讼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特此公告。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