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4-052 债券代码:127061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74 号),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 35,90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发行 总额为人民币 3,590,000,000.00 元。 本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3,590,000,000.00 元,扣除保荐及承销 费 31,896,226.42 元(不含税)后(其中:471,698.11 元(不含税)的保荐费, 本公司已于前期预付至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实际收到的金额 为 3,558,575,471.70 元。另扣减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及发行 披露费用等与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1,466,037.74 元 (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556,637,735.85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已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京会兴验字第 02000005 号 《验资报告》验证。 2023 年,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 10,373.24 万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 316,351.61 万元(包括置换先期以 自有资金投入的金额),募集资金余额为 40,341.68 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和现金 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的要求,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制定了《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 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2 年 4 月,公司、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太原双塔西街支行、山 西清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徐支行及中信银行 太原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 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5 日召开了九届四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和九届二十一次监 事会会议,于 2022 年 9 月 27 日召开了九届四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和九届二十三次 监事会会议,于 2022 年 10 月 10 日召开了公司 2022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 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将“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及氢燃料商用车零部件生产项目 (一期一阶段)”部分募集资金变更为投资“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和“滦州 美锦新能源有限公司 14,000Nm/h 焦炉煤气制氢项目”,项目实施主体由山西美 锦氢能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变更为子公司美锦(北京)氢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北京美锦”)和孙公司滦州美锦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滦州美锦”), 并对上述变更后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本次变更后的“美锦氢能总部 基地一期”及“滦州美锦新能源有限公司 14,000Nm/h 焦炉煤气制氢项目”,并 于 2022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美锦、氢源科技、孙公司滦州美 锦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中信银行太原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北京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告编号:2022-123)。 为了便于北京美锦项目建设的开展,2023 年 2 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 美锦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 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 存放情况为: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初始存放金 2023 年 12 月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备注 号 额 31 日余额 募集资金专 山西美锦能源股 中国光大银行太原 户,已于 1 75260188000296902 76,857.55 份有限公司 双塔西街支行 2022 年末 销户 序 初始存放金 2023 年 12 月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备注 号 额 31 日余额 募集资金专 山西美锦能源股 晋商银行股份有限 户,已于 2 35117213000001648 69,000.00 份有限公司 公司清徐支行 2022 年末 销户 募集资金专 山西美锦能源股 中信银行太原分行 户,已于 3 8115501013200498518 150,000.00 份有限公司 营业部 2022 年末 销户 山西美锦能源股 山西清徐农村商业 10210301030000019456 募集资金专 4 60,000.00 44.95 份有限公司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 户 山西美锦能源股 山西清徐农村商业 10210301040000000294 七天通知存 5 0.00 38,576.81 份有限公司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款账户 美锦(北京)氢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募集资金专 6 8110701013802404781 1,649.44 能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北京分行 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美锦(北京)氢 募集资金专 7 有限公司北京大兴 11050184360000002901 0.01 能科技有限公司 户 支行 山西示范区美锦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募集资金专 8 氢源科技发展有 股份有限公司太原 68010078801700003555 0.49 户 限公司 分行 滦州美锦新能源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募集资金专 9 8111801012701005597 69.97 有限公司 公司唐山分行 户 合计 355,857.55 40,341.68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40,341.68 万元,其 中 1,764.86 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38,576.81 万元(含利息)存放于七天 通知存款账户。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 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2022 年变更情况详见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6) 及附件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22 年置 换情况详见《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3-026)。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 年 6 月 20 日,九届五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及九届二十八次监事会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升募集资金 使用和管理效率,在保障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需求的前提下,董事会授权公司 使用最高不超过 5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最长不 超过一年(含 1 年)的现金收益产品,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40,341.68 万元,其中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本金 37,576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七天通知存款,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内。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37,576.00 万元进行现金 管理,用于购买七天通知存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产品名称 类型 截止日本金 起始日期 山西清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存款 七天通知存款 37,576.00 2022/06/29 有限公司营业部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不适用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不适用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情况 根据公司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及投资进度,2024 年 1 月 公司十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十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可转 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对“氢 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及氢燃料商用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一期一阶段)”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 序号 项目名称 时间(调整前) 间(调整后) 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及氢燃料商用车零 1 2023 年 12 月 2025 年 12 月 部件生产项目(一期一阶段) 2、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五部 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启动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工作的通知》,以及五部委于 2021 年 9 月和 2022 年 1 月正式批复的北京、上海、广东三大燃料电池示范城市 群和河北、河南省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群,包括晋中市在内的山西各县市 均未能进入国家燃料电池汽车应用示范城市群,山西省内进行大规模推广应用燃 料电池汽车的规划不及预期。除此以外,2022 年是四年推广示范期首年,公司 募投项目整体进度是根据市场需求逐步推进。项目实施后,受行业政策、市场环 境和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公司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了氢燃 料电池动力系统及氢燃料商用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一期一阶段)的施工进度。 目前,公司正积极配合山西省在氢能产业有基础、有积极性、有特色的城 市或区域努力争取进入下一批示范城市群,并协助山西省推动氢能产业链发展方 面尽最大努力。山西省发展改革委联合省工信厅也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发布了《山 西省氢能产业链 2023 年行动方案》,提出要不断完善氢能产业发展制度政策环 境,提升氢能产业技术创新水平,加强氢能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产业链协作配套, 推动氢能产业链进一步提质升级。方案的发布进一步彰显了山西省政府对氢能产 业的重视和支持,为公司未来在该领域的发展提供了更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保障。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情况表见附件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截止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注 1] 355,663.77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373.2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5,00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16,351.6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9.84% 是否已 截至期末投 项目可行 变更项 募集资金 项目达到预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投 资进度 本年度实现的 是否达到预计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 目(含 承诺投资 定可使用状 总额 (1) 金额 入金额(2) (3)= 效益 效益 生重大变 部分变 总额 态日期 (2)/(1) 化 更) 承诺投资项目 华盛化工新材料项目 否 219,000.0 219,000.00 - 219,000.00 100% 2021 年 12 月 -17,447.84 否 否 0 氢燃料电池电堆及系统项 2025 年 12 月 是 25,000.00 - 7,343.33 29%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目 60,000.00 [注 2] 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 是 25,000.00 5,382.21 8,281.48 33% 2024 年 6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滦州美锦新能源有限公司 14,000Nm3/h 焦炉煤气制 是 10,000.00 4,991.03 5,063.03 51% 2024 年 12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氢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否 76,663.77 - 76,663.77 1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80,000.00 小计 359,000.0 355,663.77 10,373.24 316,351.61 0 2023 年度华盛化工新材料项目营业收入达到预期,但因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幅度高于焦炭产品销售价格的上涨幅度,同时化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产品的市场价格较预期大幅下降致公司利润未达预期。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本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5 日召开九届四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和九届二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用途的议案》,拟将公司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及氢燃料商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一期一阶段)”部分募集资金变更为投资“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和“滦州美锦新能源有限公司 14,000Nm /h 焦炉煤气制氢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次发行完成前,本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在本公司范围内预先投入 262,513.17 万元,其 中华盛化工新材料项目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255,169.84 万元,氢燃料电池电堆及系统项目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7,343.33 万 元,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核验,并出具《关于山西美锦能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中天运[2022]核字第 90253 号),公司九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和 九届十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截至 2022 年 2 月 28 日, 公司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62,513.17 万元,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26,343.33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上述拟置换金额已全部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2023 年 6 月 20 日,九届五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及九届二十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效率,在保障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需求的前提下,董事会授权公司使用最高 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不超过 5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含 1 年)的现金收益产品,期限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2023 年 6 月 20 日,九届五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及九届二十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效率,在保障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需求的前提下,董事会授权公司使用最高 不超过 5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含 1 年)的现金收益产品,期限自董事会审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余额为 40,341.68 万元,其中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37,576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七天通知存款,其余尚未使用的募 集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内。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注 1]“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注 2]2024 年 1 月 ,公司十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十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 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对“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及氢燃料商用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一期一阶段)”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的时间由 2023 年 12 月调整为 2025 年 12 月。 附件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达到 变更后项目拟 截至期末投 变更后的项目可 对应的原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 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 变更后的项目 投入募集资金 资进度 行性是否发生重 承诺项目 额 投入金额 (2) 用状态日 的效益 预计效益 总额 (1) (3)=(2)/(1) 大变化 期 氢燃料电 2024 年 6 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 池电堆及 25,000.00 5,382.21 8,281.48 33%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月 系统项目 滦州美锦新能源有限公 氢燃料电 2024 年 12 司 14,000Nm3/h 焦炉煤 池电堆及 10,000.00 4,991.03 5,063.03 51%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月 气制氢项目 系统项目 小计 35,000.00 10,373.24 13,344.51 -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5 日召开九届四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和九届二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拟将 公司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及氢燃料商用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一期一阶段)”部分募集资 金变更为投资“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和“滦州美锦新能源有限公司 14,000Nm/h 焦炉煤气制氢项目”。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7 日召开九届四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和九届二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改变“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和“滦州美锦新能源有限公司 14,000Nm/h 焦炉煤气制氢项目”募集资金投向的前提下,调整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系内部投资结构有所变化,该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不变。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 2022 年上半年,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正式批复河北、河南省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群为第二 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批示范城市群。因晋中市未进入国家燃料电池汽车应用示范城市群,在山西省内进行大规模推广应用燃料电池汽车的客观条件不及预期。为了快速 抓住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的政策窗口,公司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重点布局前述地区氢能产业,更高效使用募集资金为公司经营产生效益,为公司 的战略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及氢燃料商用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一期一阶段)”将视政策落地情况,差额部分以自有资金补充 进行继续建设。 公司氢能产业已进入区域协同的加速构建期,京津冀在全国氢能发展的区位优势突出,氢能产业基础雄厚,示范应用发展潜力较大,是公司氢 能产业未来重点布局的区域之一。公司在大兴国际氢能示范区落地美锦氢能总部基地项目以及在滦州建设 14,000Nm/h 焦炉煤气制氢项目对公司氢 能产业乘势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 不适用 和原因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 不适用 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