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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达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4-03-29  

 证券代码:000782        证券简称:美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
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的相关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根据财政部相
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根据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
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
重大影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根据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其
中第一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
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规定要求,公司决定对
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二)变更前后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
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其他未
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
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
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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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规定,对于不是企
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
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
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
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
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
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
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够更准确、公允地反映公
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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