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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闻集团: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2-27  

证券代码:000793        证券简称:华闻集团     公告编号:2024-014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4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定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
会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
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4 年 3 月 13 日 14:30 开始;
       网络投票日期、时间:2024 年 3 月 13 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
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13 日 9:15—9:25、9:30
—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13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


                                 -1-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3 月 8 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
 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 15A 号全球贸易之
 窗 28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提案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如下: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董事、监事薪酬制度》的议案            √

    3.00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

      (二)提案的具体内容
      本次会议审议的第 1、3 项提案已经 2024 年 2 月 26 日召开的第九
 届董事会 2024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第 2 项提案已经 2024 年
 2 月 26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 2024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

                                      -2-
会 202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2 月 27 日
在 《 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 2024 年第四
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第九届监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以及 2024 年 2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监事薪酬
制度》。
     (三)特别提示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提案 1 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或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有关要求: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
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深圳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
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
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东深圳证券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
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方式: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三)登记时间:2024 年 3 月 11 日(上午 9:00~11:00,下午
2:30~5:00)
     (四)登记地点: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 15A 号全球贸易之窗 28
楼董事会秘书部
     (五)会议联系方式:


                                     -3-
     联 系 人:廖   宪   蔡晓艺
     电    话:(0898)66254650 66196060
     传    真:(0898)66254650 66255636
     电子邮箱:board@000793.com
    (六)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一)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二月二十六日




                               -4-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93”,
投票简称为“华闻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
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4 年 3 月 1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13 日(现
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13 日(现
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
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投票。
                                -5-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
  签名或盖章                                     或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有普通股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投票意见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
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董事、监事薪酬制度》的议案           √

  3.00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

         注: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提案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表决一栏中的“同

    意”、“反对”、“弃权”项下,用“√”标明表决结果,三者中只能选其一。)

         如果股东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是□   否□



    签发日期:二〇二四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注: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及重新打印件

    均有效)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