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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陕西金叶: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2024-01-31  

证券代码:000812     证券简称:陕西金叶     公告编号:2024-03号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2023 年 6 月 12 日分别召开八届董
事局第四次会议和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
议案》,同意公司及各所属子公司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
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2 亿元或等值
外币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2 亿元或等值外
币的担保,包括本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相互间及子公司对本
公司担保。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各金融机构授
信额度及担保金额、授信及保证期间等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
批结果为准。具体融资金额、担保金额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
发生的融资、担保金额为准。同时授权公司董事局主席袁汉源
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与金融机构授信融资相关的授信、借款、抵
押、担保合同、凭证等法律文件并办理有关融资和担保业务手
续,授权期限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9 日、2023 年 6 月 13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司八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23
号、2023-45 号)。
    二、进展情况
    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明德理工学院
(简称“明德学院”)向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长安路支行
申请 2,000 万元人民币贷款,贷款期限一年,该笔贷款由公司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证监发[2005]12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规定,前述融资业务所涉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具体情况
如下: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西安明德理工学院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6100007869985297
    3.成立日期:2006年06月27日
    4.住     所:西安市长安区滦镇陈北路 6 号
    5.法定代表人:袁汉源
    6.开办资金:人民币311,929,800元
    7.业务主管单位:陕西省教育厅
    8.业务范围:全日制本科学历教育、科学研究
    9.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持有100%股权
    10.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明德学院资产总额 183,247.84 万
元,负债总额 136,136.67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 47,111.17
万元,营业收入 38,292.57 万元,利润总额 9,535.92 万元,归
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9,530.76 万元。(已经审计)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明德学院资产总额 219,614.78 万
元,负债总额 167,209.42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 52,405.36
万元,营业收入 32,609.81 万元,利润总额 5,304.52 万元,归
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5,294.19 万元。(未经审计)
    (二)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为明德学院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
涉及的《保证合同》已签署,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长安路支行
    保证人: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西安明德理工学院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主债权本金:2,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126,014.95 万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 2022 年归属于
母公司净资产的 72.19%;公司连续 12 个月累计担保余额为
102,160.70 万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 2022 年归属于
     母公司净资产的 58.5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及
     涉及诉讼的担保。
         四、备查文件
         1.《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2.《保证合同》
:      特此公告。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四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