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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印股份:关于与子公司珠海市澳杰置业有限公司股东签署《补偿协议书》的公告2024-01-23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4)

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号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子公司珠海市澳杰置业有限公司股东签署
                     《补偿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概述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2 日与子公司珠海市澳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杰置业”)股
东珠海市城市辉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城市辉煌投资”)、
陈明金签署《补偿协议书》。根据协议约定,澳杰置业股东珠海城市
辉煌投资、陈明金应向公司补偿 16,100 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本次交易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前期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14 年通过增资扩股形式取得澳杰置业股权。澳杰置业
当时的资产主要为所拥有的位于珠海市南湾大道西南侧,面积为
29922.72 平方米的地块。澳杰置业当时已取得《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
南屏中心城区 A202b011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批复》(珠府
批[2014]103 号),并根据当时基准地价(珠府[2011]99、100 号)标
准,就该土地用途调整为商业、办公计算预计需补交人民币
173,590,676 元土地出让金。公司在澳杰置业仅需补缴上述金额土地

                                 — 1 —
出让金的前提下对澳杰置业进行增资取得澳杰置业股权。澳杰置业于
2015 年与珠海市原国土资源局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变更
合同》(2015-019 号)并补交了上述土地出让金。
    2020 年 4 月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向澳杰置业发出《关于缴交地价
事宜的告知书》,要求澳杰置业在 2015 年根据珠海市原国土资源局签
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变更合同》(2015-019 号)已补交土地
出让金的基础上,继续补缴 175,003,027.46 元土地出让金。


    三、补偿款收取情况
    基 于 澳 杰 置 业 已 于 2020 年 7 月 补 缴 土 地 出 让 金 人 民 币
175,003,027.46 元,第二次补缴的出让金对澳杰置业未来盈利带来不
利影响,为公司对澳杰置业的投资带来严重损失。因此,为减少公司
投资损失,经各方友好协商,澳杰置业股东珠海城市辉煌投资、陈明
金应向公司承担补偿责任,补偿金额为人民币 16,100 万元,并应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前支付。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财务部初步确认,上述补
偿款将计入公司当期损益,将增加公司利润总额 16,100 万元,具体
影响金额以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确认为准。
    公司将密切关注该笔款项的支付进展情况,积极履行催促义务,
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
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珠海城市辉煌投资、陈明金签署的《补偿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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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4)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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