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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云内动力: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铭特科技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增资扩股暨股权转让事项的进展公告2024-03-07  

股票简称:云内动力             股票代码:000903            编号:2024—008 号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铭特科技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增
               资扩股暨股权转让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深圳市森世泰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股权转让项目基本情况
     基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铭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特科技”)下属子
公司深圳市森世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世泰”)的传感器业务外部市场开拓
及产业化经营发展资金需要,森世泰拟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进行增资扩股引入 1 家战略
投资者,铭特科技放弃森世泰本次增资扩股的优先认购权,引入的战略投资方在增资
的同时受让铭特科技原持有的森世泰 37%股权,股权转让的每股报价与增资每股报价
一致。若本次交易顺利完成,引入的战略投资者将持有森世泰不高于 55%的股权,成
为森世泰的控股股东,铭特科技将持有森世泰不低于 45%的股权。
    二、森世泰本次增资扩股暨股权转让项目进展情况
    公司已于 2023 年 10 月 9 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铭特科技有限公司筹
划转让下属子公司部分股权及其增资扩股的提示性公告》(2023-048 号),并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铭特科技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增资扩股
暨股权转让项目信息预披露的公告》(2023-068 号),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云南云内动力集团有限公司转来的《昆明市人民政府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深圳市森世泰科
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股权转让的批复》(昆国资复〔2024〕15号),主要内容如下:
    1、经第十五届市人民政府第 29 次常务会审议同意你公司下属深圳市森世泰科技
有限公司通过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公开挂牌方式进行增资扩股引入 1 家战略
投资方,引入的战略投资方在增资的同时须受让深圳市铭特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森世
泰公司 37%股权,股权转让的每股报价与增资扩股每股报价一致,公开挂牌价格不低
于经市国资委核准的评估价格。
    2、增资扩股暨股权转让完成后,铭特科技持有森世泰公司 45%股权,投资方持
有森世泰公司 55%股权(控股方),请你公司严格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国有企业参股
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发改革规〔2023〕41 号)等相关规定加强对森世泰公司的管
理,依法依规维护国有资本权益。
    3、请你公司按照国有资产处置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做好增资扩股暨股权转让后
续工作,并将处置结果报市国资委,及时完成产权变更登记工作。
    4、交易完成后深圳市森世泰科技有限公司不得继续使用你公司及其子企业的字
号、经营资质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你公司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开展并推进国资监管机构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相
关核准备案工作,待核准备案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择机在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公开挂牌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因本次交易事项须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实施,目前
交易对方尚不确定,暂无法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三、风险提示
    1、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尚处于国资监管机构核准备案阶段,能否获得核准
存在不确定性,在获得相关核准备案后本次交易仍需履行上市公司内部决策程序后方
可实施。
    2、本次交易事项须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实施,后续是否有投资者报名、摘牌均存
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消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
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