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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电广传媒: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莉萍)2024-04-27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徐莉萍)
    作为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六届

独立董事,本人 2023 年度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

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会议各项议案,坚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对

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现就 2023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及兼职情况

    本人徐莉萍,女,1966 年出生,中国致公党党员,会计学

博士,湖南大学教授、会计学博士生导师。曾任湖南大学工商管

理学院财务管理系主任;现任湖南大学企业并购研究中心主任,

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2023 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履行职责,按时出席公司的董事会及担任委员的董事会各专门

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不受公司大股东和其他与公司
 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与个人的影响。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

 关系没有在公司或者其下属企业任职;本人也没有为公司或者其

 下属企业提供财务、审计等服务,没有从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或者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以披露的其他报

 酬。本人在公司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时,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

 表决权,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工作的独立性不受任何影

 响。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对本

 人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独立性

 自查情况表,不存在不符合独立性的情形。

      二、2023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和 2 次股东大会,本人

 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参加 现场出席董事 以通讯方式参加 出席股东大
独立董事姓名
               董事会次数     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会次数
   徐莉萍            9              1            8            2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

 参加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议案

 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董

 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本人认为,2023 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

 并由独立董事提出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本人对提交董事会

 的全部议案审议后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组织召开了 4

   次会议,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2023 年定期报告、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等事项进行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审议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1.关于续聘会计事务所的议案
                     2023-3-7
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               2.关于续聘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2023-4-26     3.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会 2023 年第二次会议
                                   4 关于续聘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5.关于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2023-8-21     1.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会 2023 年第三次会议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2023-10-25    1.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会 2023 年第四次会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未有按照监管规定必须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审议的事项。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与公司另外两名独立董事一起就董事会审

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发表意见情况
                                1.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芒果文旅投资有
第六届董事会第
                 2023-2-16      限公司向参股公司湘潭芒果文旅有限公司提
二十八次会议
                                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关于聘任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
第六届董事会第                  构的独立意见
                  2023-3-7
二十九次会议                    2.关于聘任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的独立意见
第六届董事会第                  1.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
                 2023-4-26
三十次会议                      意见
                           2.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
                           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
                           情况以及 2023 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情
                           况的独立意见
                           5.关于聘任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
                           构的独立意见
                           6.关于聘任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的独立意见
第六届董事会第
               2023-5-11   1.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三十一次会议
                           1.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韵洪传播科技(广州)
第六届董事会第
               2023-5-26   有限公司 3.72%的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
三十二次会议
                           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芒果文旅投资有
第六届董事会第
               2023-8-1    限公司向参股 公司湘潭芒果文旅有限公司
三十三次会议
                           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第六届董事会第             1.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2023-8-21
三十四次会议               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023 年半年度)

    对于上述议案,本人认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内控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会侵害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详细内容已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特别是

年报审计期间,通过会议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人员及会计师

事务所对年报审计时间安排、审计人员配备、风险判断、重点审

计事项等进行充分沟通,督促年度审计工作的及时、高效完成,

以确保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的真实情况。在审计工作结束后认

真阅读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对年审注册会

计师完成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客观的评价。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在 2023 年度积极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现

场参加股东大会、出席公司 2022 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参加等方

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助

力公司与广大投资者构建积极、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3 年,本人确保充足的履职时间,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

董事的职责,在公司的积极配合下,多次对公司总部、达晨创投、

芒果未来艺术中心等单位和项目进行了现场考察和实地调研。积

极与公司董监高及相关人员沟通,了解公司战略发展、生产经营

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了解掌握公司所面临的

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等动态信息,

并积极关注可能影响公司内部控制和法人治理结构的事项。充分

利用个人在会计、审计方面的专业能力,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经

营 提供合理化意见。

    (七)其他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3 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

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

构的情况。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的履职支撑服务工作,切实保障独立
董事行使职权,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给予了积极

有效的配合与支持,向本人详细讲解了公司的经营情况,提交了

详细的会议文件,使本人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

公正的判断。

      三、2023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

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重点关注事项如

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 年 5 月 2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韵洪传播科技(广州)有限公司

3.72%的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人对

该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

见。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三季度报

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

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本人认真阅读定期报告全文,上述

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
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

司的实际情况。

    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本人对照公司现行

的内控制度,对其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认为公司各项内

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

部控制重点活动按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对财

务报告、信息披露、关联交易、重大投资、资金活动、采购业务、

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内部控制已经建立健全了相关制度,保证了公

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

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人对该事项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经认真核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有证券业务资格,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地开展了

审计工作,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

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此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 5 月 1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聘任吴俊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本人对上

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经审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吴俊女

士个人简历、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料,认为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

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岗位职责的要求,且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所规定的任职条件;公司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

议、表决等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及建议

    2023 年度,本人严格遵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审

慎、认真地行使公司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基于自身专业优势对

公司财务状况和重大决策部署等做出独立判断,为公司经营决策

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

利益。

    2024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积

极学习法律、法规等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的作用,促使公司继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持续健康发展,

增强盈利能力,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好的回报。

                                         独立董事:徐莉萍

                                         2024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