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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箭牌家居: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2024-04-20  

                    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
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王
晓华先生、李胜兰女士、饶品贵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王晓华先生、李胜兰女士、饶品贵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
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附属企业、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5.4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情形及其他可能影响独
立履职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