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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 泊 尔: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24-01-31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32                     证券简称:苏泊尔                 公告编号:2024-007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为270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55,750股,占公司

股本总额的0.07%。

    2、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2月2日;

    3、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

事会认为《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根据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规定及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办理了本次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的解除限售事宜。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 270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555,75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07%。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股份的上

市流通日为 2024 年 2 月 2 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实施情况

    1、2021 年 12 月 10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初步核实。

    2、2021 年 12 月 25 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1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的核查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2021 年 12 月 30 日,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苏泊尔股份

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

股票的自查报告》。在本次激励计划筹划过程中,公司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

股票买卖的行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亦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

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5、2022 年 1 月 6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授予 293 名激励对象 1,209,500 股限制性股票,限

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2 年 1 月 6 日。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2 年 1 月 28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司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过户登记至各激励对象名下。

    7、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对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公司有六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

同意公司以 1 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 24,000 股。上述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2 年 6 月 29

日注销完毕。

    8、2022 年 8 月 30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对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公司有十三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

件,同意公司以 1 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其尚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53,000 股,上述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已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完成。

    9、2023 年 3 月 29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对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公司有四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

同意公司以 1 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其尚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1,000 股,上述限

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已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完成。

    10、2023 年 8 月 30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对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公司有两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

同意公司以 1 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其尚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000 股,上述限制
                                               2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11、2024 年 1 月 26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第一个限售

期为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上述限售期已于 2024 年 1 月 26 日届满。公司同意 270 名符合条

件的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进行解除限售,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55,750 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07%。



    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一)限售期已届满的说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 24 个月后分两期解除

限售,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               5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               5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22 年 1 月 6 日,授予股份上市日为 2022 年 1 月 27 日,限制性股票第一

个限售期已于 2024 年 1 月 26 日届满。

    (二)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序号      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是否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
    1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售条件。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
    2
            选;                                           除限售条件。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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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
          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2022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
    3                                                    利润较2021年相比上升6.36%,满足
          东的净利润不低于 2021 年的 105%。
                                                         解除限售条件。
                                                         激励对象所在业务单元相关业绩考
          所在业务单元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激励对象所在
    4                                                    核整体达成率为 100%,满足全部解
          业务单元相关业绩达到基础目标及以上。
                                                         除限售条件。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根据《浙江苏泊尔股份有
                                                         2022年度,270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
    5     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
                                                         均合格,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法》,激励对象 2022 年度绩效考核合格。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

就。董事会认为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实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成就情况以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资格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及公司《2021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在考核年度内绩效考核均合格且符合公司及所在业务

单元业绩考核指标等其他解除限售条件,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



    四、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

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270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于本次可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前为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所需手续。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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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就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认为,苏泊尔本次解除限售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条件已满足,激励对象获授的该

部分限制性股票可解除限售。本次解除限售已经履行了相关的程序,为合法有效。



      六、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

排

      1、本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2月2日;

      2、本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555,75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07%,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总量的50%;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70名;

      4、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剩余未解除限售限
                                       获授限制性股票          本次可解除限售限制
     序号     姓名        职务                                                           制性股票数量
                                         数量(股)            性股票数量(股)
                                                                                           (股)
      1      张国华      总经理               60,000                 30,000                  30,000
      2       徐波       财务总监             45,000                 22,500                  22,500
                        副总经理、
      3      叶继德                           20,000                 10,000                  10,000
                        董事会秘书
      4          其他激励对象                986,500                493,250                 493,250
                 合计                        1,111,500              555,750                 555,750
      注:“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股)”一栏中已剔除离职对象原获授且完成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上述激励对象中,张国华、徐波、叶继德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其所

持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每年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七、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比例     本次变动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                      (股)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694,567            0.33%    -555,750      2,138,817         0.27%

                                                          5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804,014,090      99.67%      +555,750      804,569,840      99.73%

 三、总股本                  806,708,657       100%           0         806,708,657       100%
    注:本表格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具体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上市公司股本
结构表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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