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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钢闽光: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2-22  

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24-013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和变更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及地点: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2 月 21 日下午 15 时在福建省
三明市三元区工业中路群工三路公司大数据中心六楼第六会议
室召开。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2 月 2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2 月 21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
任意时间。
     3.会议主持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黎立璋先生主持。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
代理人,下同)共 45 人,代表股份 1,585,456,322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2,451,576,238 股)的 64.6709%。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483,393,75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0.507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2 人,
代表股份 102,062,56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4.1631%。
    (2)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
同)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共 44 人 , 代 表 股 份 199,127,898 股 , 占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2,451,576,238 股)的 8.1224%。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2 人,代表股份
97,065,33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9593%。通过网络投票的
中小投资者 42 人,代表股份 102,062,56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 4.1631%。
    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董事会秘书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现场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6.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情况
    2024   年   2   月   2   日 , 公 司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关 于 公 开 征 集 表 决 权 的 公 告 》( 公 告 编 号 :
2024-011)。根据相关规定并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
董事郑溪欣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4 年 2 月 21 日召开
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征集表决权的起
止时间为 2024 年 2 月 19 日至 2024 年 2 月 20 日(上午 9:00 至
11:00,下午 14:30 至 17:00)。截至征集表决权期间截止时间,
未有股东向独立董事郑溪欣先生提交委托表决权的授权委托书
及相关文件。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
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
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在关联股东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其
所持有的股份数 1,386,328,424 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的情况
下,由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该议案属于
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表
决结果如下:
           全体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的              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的
                       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表决
意见      代表股份数       占出席会议的无关联     代表股份数       占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
                           关系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股)                                  (股)
                             股份总数的比例                          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182,045,298             91.4213%       182,045,298              91.4213%

反对       17,082,600             8.5787%         17,082,600               8.5787%

弃权                   0             0%                       0              0%




       2.在关联股东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其
   所持有的股份数 1,386,328,424 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的情况
   下,由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
   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表决结果如
   下:
           全体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的              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的
表决                   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意见      代表股份数       占出席会议的无关联     代表股份数       占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
                           关系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股)                                  (股)
                             股份总数的比例                          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181,096,598             90.9449%       181,096,598              90.9449%

反对       17,082,600             8.5787%         17,082,600               8.5787%

弃权          948,700             0.4764%            948,700               0.4764%




       3.在关联股东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其
   所持有的股份数 1,386,328,424 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的情况
   下,由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该议案属于
   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表
   决结果如下:
        全体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的            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的
                    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表决
意见   代表股份数     占出席会议的无关联     代表股份数     占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
                      关系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股)                                (股)
                        股份总数的比例                        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181,096,598             90.9449%     181,096,598             90.9449%

反对    17,082,600             8.5787%       17,082,600             8.5787%

弃权       948,700             0.4764%          948,700             0.4764%

       4.在关联股东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其
   所持有的股份数 1,386,328,424 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的情况
   下,由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
   案》。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表决结果如下:
        全体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的            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的

表决                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意见   代表股份数     占出席会议的无关联     代表股份数     占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
                      关系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股)                                (股)
                        股份总数的比例                        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181,096,598             90.9449%     181,096,598             90.9449%

反对    17,082,600             8.5787%       17,082,600             8.5787%

弃权       948,700             0.4764%          948,700             0.476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陈禄生律师、郑锦浩律师出
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
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0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
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
    2.《关于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
权的法律意见书》;
    3.《关于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