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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洲智能:2023年度独董述职报告(孔全顺)2024-04-19  

                    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孔全顺
    本人作为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在 2023 年度工作中,严格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
    孔全顺先生,1965 年 5 月出生,1981 年在涿州工商银行参加工作,任职储
蓄员、二级支行行长、副科长(兼任计算机系统管理员)。1986 年天津大学计
算机及应用专业结业。涿州市第三、四、五、六届政协委员。2001 年至今任涿
州盛世通达科贸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
立性,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与公
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
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
的董事会,认真审阅了相关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
议,对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
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
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
       2023 年,本人出席董事会次数及投票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11                        0                      11                    0                   0

       1、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没有缺席或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同时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
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
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2023 年,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参加会议情况如下:
     委员
                              召开会                                                            提出的重要
     会名      成员情况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议次数                                                            意见和建议
      称


                                         2023 年 4 月   1、关于确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同意上述议
                                         28 日          事薪酬的议案                            案
 薪酬
 与考         孔全顺、高                                1、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2
 核委         岩、姜学谦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
 员会                                    2023 年 12     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同意上述议
                                         月 12 日       2、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案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3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尚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随着公司《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修订,《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规则》的制定,本人将按要
求在 2024 年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召开相关会议前,本人通过多种方式,对会议审议的
各个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并以此为基础,在会议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
权,针对非独立董事和高管薪酬以及公司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认真负责地提出意
见和建议,为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和促进公司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1、与内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查阅了公司内部审计 2023 年度工作总结及 2024 年度内部审
计工作计划。
    2、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年报审计期间,本人认真听取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汇报,了解、掌握审计
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
行有效沟通,保证了审计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情况,切实维护了公
司和股东的利益。
    (六)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为深入了解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重点,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密切关注外部环境
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积极加强自身的
培训和学习,认真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涉及保护中小股
东权益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形成自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意识,为公司
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建议,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七)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以及不定期与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沟通等方式,了解公司的战略发展、经
营状况、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建设等方面的情况,为公司规范日常运作,进一步
完善和提高治理水平提出意见。
    2、报告期内,在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过程中,公司在会务、通讯、人员安
排、业务培训等方面,为本人提供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八)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无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
    4、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经营
状况的前提下,依靠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对
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发表相关意见,并行
使表决权,对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受让淄博琏儒基
金部分合伙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暨受让联力昭离
基金份额关联交易的议案》等。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关注公司上述关联交易
情况,发表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议案为公司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
交易,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
合规。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 年年度报
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3 年三季度报告》,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
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信息。
    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
及摘要的议案》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2、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制度
较为健全完善,本人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2 年度内部控制
规则落实自查表》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三)换届选举董事会、续聘高级管理人员(含公司财务负责人)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2023 年 5 月 22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
五次临时会议及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八届董事会成员及
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
关人员。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根据相关要求对公司 2023 年度非独立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变动及被提名人员的履职能力进行审查,本人认为其具备相关的
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具备与职权要求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职业素质,且董事会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核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
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
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1、关于公司第八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确认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方案不违反现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薪酬标准系依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量以及所承担的责任确定,
有利于其勤勉的履行职责,客观合理;薪酬的确定、标准及批准程序均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2、股权激励计划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
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
就的议案》,对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
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以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
件达成情况进行了核查,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满足,
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依法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积极出席相关会
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并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
严格审核公司提交的相关事项,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本人通过学习最新的
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通过了解行业动态
和同行业公司的经营情况,熟悉公司经营环境风险,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
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2024 年度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忠实、
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之
间的沟通和合作,为公司董事会提供决策参考建议,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和经营业
绩,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独立董事:孔全顺
                                                      2024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