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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 正邦:关于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2024-01-23  

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ST 正邦          公告编号:2024—012
转债代码:128114           转债简称:正邦转债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南昌新振邦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原因为执行《正邦集团有限公司、江西永联农业控股有限公司
实质合并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邦科技”或“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8
日收到南昌新振邦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振邦”)出具的《简式权
益变动报告书》。公司现将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南昌新振邦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权益变动情况
    1、新振邦权益变动原因
    2022 年 10 月 27 日,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昌中院”)作
出(2022)赣 01 破申 51 号《民事裁定书》及(2022)赣 01 破申 52 号《民事裁定书》,
分别裁定受理正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邦集团”)、江西永联农业控股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永联”)的重整申请。
    2022 年 12 月 28 日,南昌中院作出(2022)赣 01 破 38、39 号《民事裁定书》,
裁定对正邦集团与江西永联进行实质合并重整,并指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上
海市锦天城(南昌)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正邦集团及江西永联管理人(以下简称“管
理人”)。
    2023 年 2 月 9 日,南昌中院召开正邦集团与江西永联实质合并重整第一次债权
人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正邦集团与江西永联实质合并重整案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及
授权范围的提案》《关于正邦集团与江西永联实质合并重整案书面核查债权和书面表
决的提案》。2023 年 9 月 25 日,南昌中院召开正邦集团与江西永联实质合并重整第
二次债权人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正邦集团有限公司、江西永联农业控股有限公司
实质合并重整计划(草案)》。
    2023 年 11 月 3 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赣 01 破 38、39 号之二号
《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正邦集团、江西永联实质合并重整
程序。
    根据《重整计划》规定,新振邦将以 1.6 元/股价格认购 5.5 亿股正邦科技重整
过程中转增的上市公司股票,旨在执行《重整计划》、增厚合伙企业的资产价值、与
普通债权人共享未来正邦科技的经营收益。
    由此,本次股权变动后,新振邦的持股数量由 0 股增加到 550,000,000 股,持股
比例由 0 增加到 5.915%。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新振邦的持股情况
    新振邦因上述原因持股比例由 0%上升至 5.915%。具体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东名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称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股)                    (股)

              合计持有股份         0           0.00%    550,000,000      5.915%

新振邦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550,000,000      5.915%

    新振邦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系上市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产生的新增股
份,均为有限售条件股份,均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中,受让的 5.5 亿股转增股票自登记至其证券账户之日
起限售 12 个月。根据《重整计划》规定,新振邦作为正邦集团与江西永联实质合并
重整案中的偿债平台,后续将根据股权资产的处置进展,各方另行签署《正邦科技重
整投资协议》以 1.6 元/股价格认购 1.4415 亿股正邦科技重整过程中转增的上市公司
股票,依据《重整计划》规定将这部分股票从管理人账户直接过户至相关债权人的证
券账户实施以股抵债,债权人将自登记至其证券账户之日起限售 12 个月。


    二、 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原因为执行《重整计划》,本次权益变动性质为股份增加,不
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预计不会对公
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新振邦作为信息披露义务
人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5.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变动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督促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
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