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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锆业: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2024-04-19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
                       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广东东方

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

董事王玉法、刘家祥、丁浩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出具如下专项意

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王玉法、刘家祥、丁浩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

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

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

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