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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为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2024-04-12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3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29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10
日下午4:00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
主席李文瑾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
中监事胡凯欢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
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监事
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
通知。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12 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发表审核意见如下:经审核,监事会认
为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
通知。
    3.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对《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发表审核意见如下:经
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
(2023 年-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程序
合法、合规,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
通知。
    4.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年度报
告全文>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
通知。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4)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12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2023 年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12 日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审核意见如下:经核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
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
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经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
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以及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
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12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
实、准确、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违规
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的情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
通知。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5)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12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
意见》以及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存放
与 使 用 情 况 鉴 证 报 告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24 年 4 月 12 日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
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