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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宇顺: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2024-01-18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ST宇顺           公告编号:2024-011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及
        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6 日召
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和第六届监
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成员;2023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 1 次职工代
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
届选举工作已完成。2024 年 1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
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
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等相关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董事长:嵇敏

    非独立董事:嵇敏、张建云、钟新娣、张文渊、郁智凯、周璐

    独立董事:薛文君、石军、丁劲松

    上述董事会成员任期为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三年,其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上述董事会成员均具备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
性已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为保证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以下人员担任第六届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名单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委员姓名                              主任委员


战略委员会         嵇敏、丁劲松(独立董事)、周璐                   嵇敏


审计委员会         薛文君(独立董事)、丁劲松(独立董事)、张建云   薛文君(独立董事)


提名委员会         石军(独立董事)、薛文君(独立董事)、张文渊     石军(独立董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石军(独立董事)、薛文君(独立董事)、嵇敏       石军(独立董事)


       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1、监事会主席:李一贺

       2、非职工代表监事:李一贺、马彬彬

       3、职工代表监事:赵立瑶

       上述监事会成员任期为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三年,其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监
  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关于换届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职
  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上述监事会成员均具备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监事会成员最近两年均未曾担任
  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监事数
  量的三分之一。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
  案》,全体监事一致选举李一贺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公司第
  六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四、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关
  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长暂代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
  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嵇敏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张
  文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指定公司董事长嵇敏先生暂为代行第六届董事
会秘书一职,直至公司正式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人选;董事会同意聘任刘芷然女
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上述人员简历见附件,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
致。具体情况如下:

    1、总经理:嵇敏

    2、副总经理:张文渊

    3、董事会秘书:嵇敏

    4、证券事务代表:刘芷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总经理、副总经理进行了资格审查,认为其符合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和《公司章程》中关于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及任职条件的规定。
经查,嵇敏先生、张文渊先生受到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处分,具体情形
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于 2023 年 7 月 19 日作出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决定书》([2023]82 号),嵇敏先生、张文渊先生作为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
公司时任董事,因对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未能按时披露定期报告的违规行
为负有责任,被予以公开谴责。截至目前,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已完成整
改,并于 2023 年 8 月 31 日披露了《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
告》及《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上述违规情形已
消除,且未发现嵇敏先生、张文渊先生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不
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聘任嵇敏先生、
张文渊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影响公司规范运作。嵇敏先生具备良好的领
导、决策能力,熟悉上市公司经营管理,其能有效地应对市场变化,推动企业的
发展;张文渊先生管理经验丰富,其从业经历、专业素养等有助于公司整体管理
水平的提升。

    嵇敏先生、张文渊先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
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的情形。

    刘芷然女士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刘芷然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五、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嵇敏(代)                                  刘芷然
             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 2233 号深圳湾 1 号   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 2233 号深圳湾 1 号
联系地址
             T1 座 21 楼                               T1 座 21 楼
电话         0755-86028112                             0755-86028112
传真         0755-86028498                             0755-86028498
电子信箱     ysdz@szsuccess.com.cn                     liuzhiran@szsuccess.com.cn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马长水先生、林萌先生因任期届满离任,在本次董
       事会换届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务,
       亦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饶艳超女士、沈八中先生因任
       期届满离任,在本次董事会换届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
       委员会的相关职务,亦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朱谷佳女士、吴晓丽女士因任期届满离任,在
       本次监事会换届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亦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
       务。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刘芷然女士因任期届满离任,在本次监事会换届
       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第五届董事会副总经理张文渊先生、杨彩琴女士因任期届满离任,在本次董
       事会换届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经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及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聘任张文渊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萌先生持有公司20,706,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为7.39%;杨彩琴女士持有公司3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1%。
       林萌先生、杨彩琴女士所持股份在其离任后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长水先生、饶艳超女士、沈八中先生、朱谷佳女士、
       吴晓丽女士、刘芷然女士均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及董事会、监事会工作做出的
       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七、备查文件

1、《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2023年第1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八日
附:简历

    1、嵇敏先生

    嵇敏,男,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毕业于加利福尼亚大学,悉尼
科技大学金融硕士在读。曾任昕高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上
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拓忻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公司董事。

    嵇敏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除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建云女士为
母子关系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嵇敏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受到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
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
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其中,嵇敏先生受到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具体情形为: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于 2023 年 7 月 19 日作出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决定书》
([2023]82 号),嵇敏先生作为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因对上
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未能按时披露定期报告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予以公
开谴责。截至目前,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已完成整改,并于 2023 年 8 月
31 日披露了《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上海交大昂立
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上述违规情形已消除,且未发现嵇敏先
生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
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
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聘任嵇敏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影响公司规
范运作;嵇敏先生具备良好的领导、决策能力,熟悉上市公司经营管理,其能有
效地应对市场变化,推动企业的发展。

    2、张文渊先生

    张文渊,男,1982 年出生,中国(香港)国籍,本科学历。曾任宁波保税
区港华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副总经理,现任山东高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恒天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董事、公司董事。

    张文渊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张文渊
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受到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
责的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
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
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

    其中,张文渊先生受到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具体情形为: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于 2023 年 7 月 19 日作出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决定书》
([2023]82 号),张文渊先生作为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因对上
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未能按时披露定期报告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予以公
开谴责。截至目前,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已完成整改,并于 2023 年 8 月
31 日披露了《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上海交大昂立
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上述违规情形已消除,且未发现张文渊先
生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
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
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聘任张文渊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影响公司
规范运作;张文渊先生管理经验丰富,其从业经历、专业素养等有助于公司整体
管理水平的提升。

    3、刘芷然女士

    刘芷然,1984 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曾任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336)证券事务代表、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369)证券事务代表,公司第四届、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2016 年 6 月 2 日起至今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刘芷然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刘芷然
女士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
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不存
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
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