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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太阳电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张梅)2024-04-11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本人在 2023 年度

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现将

2023 年度履职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基本情况

    张梅,女,197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会计学

教授,注册会计师,2010年7月至今任福建江夏学院会计学院教师、教授;2013

年起至今任福州大学经管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2018年起至今任福建农林大学经

管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2018年起至今任福州理工学院商学院审计专业带头人。

2019年5月起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本人出席董事
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应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董事   报告期应参加   实际出席会议
参加董事   席会议      参加董事会    席次数        会次数    股东大会次数       次数
 会次数     次数          次数
   5         1             4            0            0            2              1

                                              1
    报告期内,本人对 2023 年度召开的董事会审议的各事项的内容均认真审阅,

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与会期间积极参与各事项的讨论,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

策发挥积极作用。

        2、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1)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本人参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开展的各项
工作,2023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1       审议《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       审议《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3       审议《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       审议《关于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

   5       审议《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 2022 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6       审议《关于拟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       审议《关于为控股公司包头市太阳满都拉电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8       审议《关于固定资产清理及核销坏账的议案》;

   9       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0      审议《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11      审议《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2      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3      审议《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14      审议《2023 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二季度工作计划》

   15      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一季度工作报告》

   16      审议《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7      审议《2023 年上半年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三季度工作计划》;

   18      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上半年度工作报告》。

   19      审议《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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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审议《2023 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四季度工作计划》;

  21     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三季度工作报告》。
         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与福建亿力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22
         案》;
         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与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23
         案》;

  24     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与福建南平太阳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通过现场会议与注册会计师确认审计范围和审计人员,在召开董事会审议年

报前,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初审意见,就与财务报表审计相关且根据职业判断

认为与治理层责任相关的重大事项,及时与治理层沟通。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

准确、客观、公正。

   (3)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本人参与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开展的各项工作,2023 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修改<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3、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关注公司
在媒体和网络上的披露的重要信息,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及时沟通,及时了解公
司的经营和治理情况。
    2023年,本人积极参与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相关培训,认真学习
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
    三、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及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独立意见

    2023年,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事

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内控、利润分配、对外担保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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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进行核查后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列示如下:
序号        发表独立意见时间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意见类型

 1             2023.4.11       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同意

                               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第十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             2023.8.26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同意

                               意见

 3            2023.12.12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日常关联交易事前     同意

                               认可意见

       上述独立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二)重点关注事项
       本人认真审议公司各项议案,结合专业知识对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报告
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4年度与福建亿力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与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与福建南平太阳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拟与关联方福建亿力集团有限公司、厦门象屿集团有限
公司、福建南平太阳高新材料有限公司达成日常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
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
见。除此之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要求,按时编制
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2023年半年
度报告及其摘要》《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财
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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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真
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
    3、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5月10日召开
202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了《关于拟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
券业务资格,在以前年度担任本公司财务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本着独立、客观、公
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履行审计职责。公司履行审议及
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指引的规定,结合公司的特点,建立了内部控制组织架构和内
部控制相关制度,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及时、准确和完整。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
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 2023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根据公司提供的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及其他
相关材料,我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进行了核查,我们认为,被提
名人具备担任公司副总裁的资格。
    6、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 2023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对公司提交的薪酬管理办法

进行了审查,公司修改《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办法》充分考虑了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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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的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职责,有利于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促进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促进公

司提升工作效率和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本年度,本人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提前到公司进行现场走访,与公司董
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生产
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审计工作情况等事项进行交流,通过电
话、邮件等形式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动态,关注外部环
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五、总体评价
    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
勤勉、恪尽职守,积极履行职责。与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层达成高效沟通,报
告期内,公司运作规范,健康平稳发展。
    六、其他事项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联系方式:电子邮箱:929729930@qq.com



                                        独立董事(签名):张梅

                                              2024 年 4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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