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盈森: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4-04-12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03 股票简称:美盈森 公告编号:2024-012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
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召开的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结合公
司 2024 年度审计服务招标结果,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大信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建议 2024
年度审计费用为 11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8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为人民币 30 万元,因审计工作而实际发生的差旅费由公司承担,食宿由公司安
排。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2 年 3 月 6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
首席合伙人 谢泽敏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160
2023 年末执业人 注册会计师 971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超过 500
业务收入总额 15.78 亿元
2022 年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13.65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5.10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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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家数 196
审计收费总额 2.43 亿元
2022 年上市公司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含 A、B、H 股)
涉及主要行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
审计情况
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22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
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行政监管措施 13 次、
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7 次。3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27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13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成员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鹏
陈鹏简介: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大信事务所执业,201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2019-2023 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沃森生物、快意电梯、
美盈森、柳化股份、金莱特、杰美特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斌
李斌简介: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大信事务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2021-2023 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快意电梯、柳化股份等。
任微康益生菌(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质量控制复核人员
拟安排大信事务所合伙人汤艳群担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该复核人员拥有注
册会计师资质,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汤艳群简介:从 2010 年 3 月至今在大信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曾为桂
林旅游、美盈森、快意电梯等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IPO 审计等各项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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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近三年担任了万顺新材、桂东电力、桂林旅游、雷曼光电、沃森生物、柳
化股份、杰美特等多家上市公司的独立复核质量控制工作。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
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
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
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1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8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30 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未发生变化。定价
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按
照公司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按照
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经公司招标程序最终确定 2024 年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服务招标预中标单位为大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
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及
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
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
好的完成了公司 IPO 至今的审计工作。该所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
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我们同意继续聘
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2、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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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经审议以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
期为一年,建议 2024 年度审计费用为 11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8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30 万元。
3、生效日期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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