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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科云网:关于控股子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2024-03-05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中科云网          公告编号:2024-006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暂未开庭审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3、涉案金额:人民币 3,500 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截至目前,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鉴于该

案件是工程质量索赔,仅影响工程造价,预计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

生影响。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科云网

(高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高邮”)于 2024 年 1 月 4 日向

江苏省高邮市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对同翎新

能源科技(高邮)有限公司、第三人江苏扬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起诉讼并申请

财产保全。公司于近日收到江苏省高邮市人民法院发来的《受理案件通知书》,

案号为(2024)苏 1084 民初 1015 号,截至目前,本案尚未开庭审理。

    二、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案件当事人

    原告:中科云网(高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同翎新能源科技(高邮)有限公司

    第三人:江苏扬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事实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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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与第三人于 2021 年 10 月 10 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第

三人建设施工被告拥有开发权的项目建设,工程地点为江苏省高邮市经济开发区

洞庭湖路北侧、甓社路东侧。第三人进行了部分施工建设,之后,原告从被告处

接手该项目。

    原告接手该项目后,陆续发现该项目工程存在质量问题,且进行了检测,并

随即通知被告整改,但被告置之不理,并未给予回复和处理。为了不影响工程进

度,原告进行了相关工程的修复、重做等补救措施,造成实际损失 3,500 万元。

    原告认为,被告将该项目工程交付给原告时应保证工程质量的合格,交付前

所发生的问题理应由被告负责,第三人作为该项目工程的施工方亦应对此作出合

理解释及配合,以查明案件客观事实。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对不合格的

工程承担责任。

    (三)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原告项目工程款损失人民币 3,500 万元;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下属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

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目前,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鉴于该案件是工程质量索赔,仅影响工程

造价,预计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

    针对本案所涉相关工程质量问题,公司已聘请专业施工团队进行修补或重建

等,确保中科高邮一期项目有序推进相关工作。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诉讼事项的

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权益,并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

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2/ 3
1.《民事起诉状》、《受理案件通知书》。

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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