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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园林: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2024-04-27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就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刘雪亮女士、孙燕萍女士及张
光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刘雪亮女士、孙燕萍女士及张光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
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均未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
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
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