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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同德化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2024-04-16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

                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山西
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
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
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
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 0014469
   截至 2023 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25名,注册会
计师1,364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2022年度,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入26.49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9.65亿元,证
券业务收入5.74亿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达24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
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房
地产业,收费总额3.02亿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
构。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相
关规定要求及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
表进行了审计,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
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
附注,并对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
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
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
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年度审计重点、风险判断、审计调整事项、
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
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
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
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协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事项,
包括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人员安排、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的
沟通,确定审计工作计划;并对2023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专委会关注事项等
相关事项进行沟通,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
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了解审计情况。

    (三)2024年4月1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会
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
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
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
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
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
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
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