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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伟星新材: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4-04-09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等制度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维护公司
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
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宋义虎,出生于 1971 年 3 月,材料科学与工程博士研究生学历。自 2001
年起于浙江大学执教,曾任浙江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副主任,现任浙江大
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自 2020 年起任公司独立董事;自
2022 年起任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2023 年,本人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七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没有缺席或委托
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况。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本人认真审阅每次董事会
的相关议案及材料,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独立审慎判断,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
对或弃权的情况。

                                  出席董事会情况

本报告期应参加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7           2             5               0   0            否


                                        1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三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两次。因工作原
因,本人未能参加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委托祝卸和先生代为年度述职。
       3、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2023 年度本人共主持召开两次会
议,审议了《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2 年度工作报告》《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 2022 年度绩效评定方案》《关于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及资格的核查情况》,会议总结分析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2 年
度工作情况,评定了公司高管人员 2022 年度绩效,对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
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资格进行核查,并形成相关决议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切实发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作用。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在 2023 年度共参加一次会议。会议
审议了《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2 年度工作报告》,就提名委员会 2022 年度
履职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此外,对 2023 年拟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进行了资
格核查。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
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 年,
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5、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发表意
序号      时间                               事   项
                                                                         见类型
 1      2023.1.6    关于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同意

 2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                 同意

 3                  对公司 2022 年度关联方资金往来、对外担保情况的意见   同意
        2023.4.19
 4                  对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同意

 5                  对公司聘任 2023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意见               同意


                                         2
6                  对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意见                   同意

7                  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的意见             同意

8                  对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往来、对外担保情况的意见   同意
      2023.8.23
9                  对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同意

10    2023.10.27   对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审核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
11                                                                          同意
                   就的意见
      2023.12.13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12                                                                          同意
                   意见

     6、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本人与公司审计部及审计机构保持了良好沟通,积极关注公司的经
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在 2022 年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本人积极关注审计进展,
与其他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起就审计准备工作、审计进展、关键审计事
项、会计政策变更、关联交易等内容与公司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多轮线
上交流会,切实推进审计工作。2023 年底本人与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计部、财务
部及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人员共同商定了 2023 年度报告的审计计划,确保 2023 年
年度审计工作的正常推进。
     7、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2023 年,本人积极利用出席股东大会的机会,加强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
听取其诉求与建议,并在每年的年度述职报告中公布电子邮箱,确保本人与投资
者的交流渠道畅通,有效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8、现场工作情况
     2023 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并利用
现场参会的机会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信息披露、内控管理等
内容的汇报,及时了解公司利润分配、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投资理财等事项的
进展情况。同时,充分利用会后时间,在公司相关人员的陪同下,对公司进行现
场实地考察,了解公司的产品研发、生产制造、市场拓展、团队建设等情况,深
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内在价值。此外,本次利用现场工作时间,不定期检查
公司信息披露等内控制度以及董事会、股东会决议执行情况,并结合自身专长积
极提出相关建议和意见。
     在上述工作过程中,公司均给予积极的支持和配合,对本人提出的建议和意

                                        3
见公司亦采纳落实。
    9、其他方面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报告期,本人根据《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要求及时查阅公司信息披露内容,加强对公司信息
披露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切实保障股东知情权。2023 年公司信息披露保持了一
如既往的高质量,连续第十三次获评深交所信息披露考核“A”级。
    (2)持续学习,提高履职水平。报告期,本人认真学习了《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而且参加了深交所组织
的 132 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班,加深了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公司规范
运作、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内容的认识和理解,进一步提升了自觉保护公司
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和能力。
    (3)2023 年度,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没有公开向股
东征集投票权,也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
者核查等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2023 年本人在履职过程中对以下事项进行了重
点关注: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 年度,公司涉及需要披露的交易较少,主要为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人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与
伟星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子公司 2023 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经营行
为。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正、公平、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
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在审议此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
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定期报告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3 年,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 年度报告》《2022 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


                                    4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相应财务会计报告和报表,及时披露了各报告期的财务数
据、重要事项及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审议程序规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3、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专业的审计机构,其审计团队具
备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较强的业务能力,在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循
诚信、独立、公正的原则,高质量完成审计工作,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
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从专业角度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履行合法合规,本人同
意继续聘任其担任公司 2023 年度的审计机构。
   4、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关于
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
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阅这两次会议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本人认为公
司这两次会议聘任的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以及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
员具备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资格和能力;同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推荐、提名、
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5、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2 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 2022 年度绩效评定方案》,本人作为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与其他委员一起
根据每位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态度、表现、能力、
业绩等进行综合考评后,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的薪酬进行评定,制定
了合理方案。
   6、股权激励相关事项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股权激励计
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


                                   5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人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
三期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三个限售期的全部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成就,同意公司
为 139 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相关解除限售事宜。该次解除限售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鉴于公司实施了 2022 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和 3 名激励对象离职或请长假,根据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规定,同意
董事会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从 5.90 元/股调整到 5.30 元/股,并对前述 3 名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履行程序合法、合
规、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同时,本人对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在过去一年任职
中给予的支持和配合,在此表示真诚地感谢!2024 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履行独立
董事的职责和义务,为公司的发展添砖加瓦,同时也希望公司能够继续专注主业,
攻坚克难、守正创新,进一步提升核心竞争力,逆势实现高质量发展。
    为 方 便 与 大 家 的 沟 通 交 流 , 特 公 布 本 人 的 电 子 邮 箱 ( Email :
S_yh0411@zju.edu.cn)。




                                                              独立董事:宋义虎
                                                               2024 年 4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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