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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星化工:龙星化工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4-01-30  

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公告编号:2024-003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 月 25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鹏达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
董事 9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相关议案,形成决
议如下: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龙星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
                                1
许可〔2023〕2920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人民币

75,475.39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的注册申请。按

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市场状况,拟进一步

明确本次可转债发行具体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75,475.39 万元,发行数量 754.7539 万

张。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 年,即 2024 年 2 月

1 日至 2030 年 1 月 3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 0.20%、第二年 0.40%、第三

年 0.80%、第四年 1.50%、第五年 2.00%、第六年 2.50%。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4 年 2 月 7

日,T+4 日)起满 6 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24 年 8 月 7 日至 2030 年 1 月 3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2
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可转债持有

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6.13 元/股,不低

于募集说明书公告之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若

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

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且不得向上修正。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

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到期赎回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本次可转换公

司债券面值的 115%(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

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1)发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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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发行的龙星转债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

(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

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75,475.39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人

(主承销商)包销。

       (2)发行对象

       1)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在股权登记日(即 2024 年 1 月 31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所有股东。

       2)网上发行: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

包括: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国

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其中自然人需根据《关于完善可转换公

司债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深证上〔2023〕511 号)

等规定已开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交易权限。

       3)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

购。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 月

31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1.5377

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的金额,并按 100 元/张转换

为可转债张数,每 1 张(100 元)为一个申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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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现有 A 股总股本 490,820,000 股(无回购专户库存股),按

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

7,547,339 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 99.9974%。由于不足 1

张部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最终

优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差异。

    原 股 东 的 优 先 配 售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 配 售 代 码为

“082442”,配售简称为“龙星配债”。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 1

张(100 元),超出 1 张必须是 1 张的整数倍。原股东网上优先配售

不足 1 张的部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

行,即所产生的不足 1 张的优先认购数量,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

的进位给数量大的参与优先认购的原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 1 张,

循环进行直至全部配完。

    原股东持有的公司股票如托管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证券营业

部,则以托管在各营业部的股票分别计算可认购的张数,且必须依照

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在对应证券营业部进行配售认购。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

购。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

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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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
市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规定及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董事会在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

之后申请办理本次可转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并授权

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办理具体事项。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开设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

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开设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的专项存

储和使用,并与保荐机构、相应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

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

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负责办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6
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1、《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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