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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星光电: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04-13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

 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遵循《公

 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

 权益出发,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切实维护公司利

 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

 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进行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现

 将监事会在 2023 年度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 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 5 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各项会议和经审议通过的议案等具体情况如下:
                         表一:第五届监事会 2023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时间      会议届数                                    议案名称

                              《关于继续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和外汇期权业务的相关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3 年 3   第五届监事会第
                              《关于与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月2日        二十一次会议
                              《关于对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的报告》

                              《关于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23 年 4   第五届监事会第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月7日        二十二次会议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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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预算方案的议案》

                             《关于制定公司 2023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23 年 4   第五届监事会第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月 29 日     二十三次会议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23 年 8   第五届监事会第   《关于 2023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月 25 日     二十四次会议
                             《关于对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2023 年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五届监事会第
10 月 27
            二十五次会议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日

注:以上会议决议均已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认真履行

 监事会职责,着重对公司的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

 行监督、检查和审核。现将有关情况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依法列席了全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相关会议的召集、

 召开程序、重大事项的决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

 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认真执行股

 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合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董事会严格按

 照信息披露制度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没有发现公司有应

 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没有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况发生。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工作中勤勉履职,忠于职守,严格遵守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制度,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检查监督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一季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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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和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及相关文件检查和审核,

认为:公司财务运作规范、有效,经营成果、资金状况良好,财务内控制度健全,

能有效防范各类经营风险。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

定,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度报告出具了“标

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及规

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监事

会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及决策程序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交易双方遵循了公平、公

正及市场化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经营规则。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在

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监事和关联股东均回避了表决,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另外,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

保的情况,也没有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四)公司委托理财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进行了监督和核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以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有效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

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五)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以及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核

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要求及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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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同时也全面、真

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

可适应公司发展需要。

    三、监事会工作展望

    2024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监事会职责,

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

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的进展情况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以客观公正、

求真务实的态度,全力支持配合股东和董事会的工作。同时,监事会将积极有序

地开展各项监督工作,充分发挥有效监督职能,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

及广大股东的权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4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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