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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联金汇:对外担保进展公告2024-03-15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24-020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保证人”)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2022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于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为全资及控股
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60,000 万元的担保,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总裁
或其授权人士为代理人,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全权负责业务办理、协议、合同签署
等事宜,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审议。详细信息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3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23)。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2024 年 3 月 14 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行(以下简称“交
通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编号:C240306GR4521943),同意为柳州市海
联金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州海联金汇”)与交通银行形成的债
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债权金额为人民币 800 万元,所保证的主债权期限
为 2024 年 3 月 14 日至 2025 年 3 月 14 日。保证担保的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
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
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
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024 年 3 月 14 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行(以下简称
“光大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790024ZB500006 号),同意为
柳州海联金汇与光大银行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债权金额为人民
币 3,000 万元,所保证的主债权期限为 2024 年 3 月 14 日至 2025 年 6 月 13 日。
保证担保的范围为柳州海联金汇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光大银行偿还或支付的债务
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
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024 年 3 月 14 日,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以下简称
“华夏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QD09(高保)20240004),
同意为青岛海联金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海联金汇”)与华夏
银行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债权金额为人民币 6,500 万元,所保
证的主债权期限为 2024 年 3 月 14 日至 2025 年 1 月 18 日。保证担保的范围为
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
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
证费、律师费等华夏银行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
人的应付费用。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024 年 3 月 14 日,公司与华夏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QD09
(高保)20240005),同意为青岛海联金汇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
岛精密”)与华夏银行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债权金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所保证的主债权期限为 2024 年 3 月 14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7 日。保
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
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
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华夏银行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
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在公司审批额度范围内。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1、公司本次为柳州海联金汇提供3,800万元、为青岛海联金汇提供6,500万元、
为青岛精密提供5,000万元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
币95,100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2.64%。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95,100万元,占公司2023年
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2.64%。
   (2)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的担保总额为0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
净资产的0%。
   2、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