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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通达股份:关于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24-02-07  

证券代码:002560             证券简称:通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8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收到
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投资总监刘志坚先生的通知,刘志坚先生以自有资
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
持公司股份 4,8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009%(以下简称“本次增持”)。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投资总监刘志坚先生。
    2、本次增持前,刘志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73,3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139%。
    二、增持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高度认可及对公司战略规划、可持续
发展前景的充分信心,有助于形成股东利益与公司利益的统一,推动公司长远发
展目标的实现。
    2、增持方式:深交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
    3、增持均价、金额:5.20 元/股、24,960 元。
    4、增持日期:2024 年 2 月 6 日。
    5、增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前                       本次增持后
    姓名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刘志坚           73,300         0.0139%          78,100           0.0148%
    三、后续增持计划
    刘志坚先生后续暂无继续增持计划。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
度的规定。
    2、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
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增持主体承诺: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本次增持
完成后 6 个月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票,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敏
感期买卖公司股票。
    4、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人
持有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刘志坚先生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