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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贝因美:关于控股股东质押证券处置的进展公告2024-02-08  

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24-028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质押证券处置的进展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贝因美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贝因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
持有 180,629,471 股上市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6.72%,其中,质押/
冻结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 179,105,171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99.16%。请
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
股东贝因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因美集团”)关于处置所持本公司部分
质押股份的《告知函》,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贝因美集团与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
谷信托”)前期签署了《金谷今朝 2 号单一资金信托之借款合同》《金谷今
朝 2 号单一资金信托之股票质押合同 1》,贝因美集团向金谷信托质押本公司
5,500 万股,对相关借款提供质押担保。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 月 23 日披露于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
东质押部分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2023 年 5 月 17 日,贝因美集团前期质押予金谷信托的 800 万股办理了解除
质押。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5 月 20 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3-046)。
     2023 年 12 月 26 日,贝因美集团前期质押予金谷信托的 3,200 万股办理了解
除质押。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12 月 29 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3-084)。
     由于贝因美集团未能在借款到期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按时清偿部分
债务,总计人民币 44,191,862.18 元。贝因美集团与金谷信托签署了《质押证券处
置协议》,同意按照质押证券处置过户协议签署前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即 4.096
元/股)为质押证券处置过户价格,将上述质押股份 10,789,029 股处置过户予金
谷信托,处置过户的质押证券折抵价款总额为人民币 44,191,862.18 元。2024 年
2 月 7 日,双方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
书》,本次质押证券处置过户事项已完成变更登记。本次权益变动股份总数为
10,789,029 股,占处置过户前贝因美集团所持本公司股份的 5.64%,占本公司总
股本的 0.998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贝因美集团仍有 4,210,971 股质押于金谷
信托。
     本次处置过户完成前后交易双方的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处置过户完成前        本次处置过户完成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91,418,500    17.7232%    180,629,471    16.7243%
贝因美集团
              其中:
及其一致行                         191,418,500    17.7232%    180,629,471    16.7243%
      [注 ]
  动人 2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0         0%     10,789,029     0.9989%
              其中:
 金谷信托                                     0         0%     10,789,029     0.9989%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 1:以上数据存在尾差是由于四舍五入导致的。
注 2:2023 年 2 月 7 日,公司控股股东贝因美集团与海南金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金桔投资”)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贝因美集团将其持有的前期已质押
予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 4,800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4.44%)股票相对应的表决权委
托予金桔投资,委托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2 年。金桔投资于 2023 年 2 月 16 日出具
《承诺函》,决定在《表决权委托协议》生效期间与贝因美集团保持一致行动关系。
    2024 年 2 月 7 日,金谷信托出具了《承诺函》:本次通过质押证券处置过
户取得的贝因美 10,789,029 股无限售条件股份,自过户之日起 6 个月内不予转
让。

       二、质押证券处置协议的主要内容

    1、处置价格和处置数量:质押证券处置过户的价格为签署《质押证券处置
过户协议》前 20 个交易日收盘均价,即每股 4.096 元;处置过户的质押证券数
量为 10,789,029 股,处置过户的质押证券折抵价款总额为人民币 44,191,862.18
元。双方确认,申请处置过户的质押证券折价总额以未履行债务金额为上限。
    2、违约责任:本条所述之守约方所遭受的且可以从违约方获得赔偿的损失
包括所有的直接经济损失、任何可以预见到的合理的间接经济损失以及由此产生
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诉讼费、保全费、财产保全保险费、公关费、评估
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三、本次股份转让对公司的影响

    控股股东本次质押证券处置过户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
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转让后贝因美集团仍为公司第一大
股东。本次质押股份处置过户不涉及业绩补偿。
    上市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
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本次质押股份处置过户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侵害上市
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2、贝因美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