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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峡旅游: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2024-02-08  

证券代码:002627        证券简称:三峡旅游       公告编号:2024-013




        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
回购”)。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00 元/股,本次回购总金额不

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
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 个月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4 年 2 月 7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
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354,234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32%,
最高成交价为 4.37 元/股,最低成交价 4.17 元/股,成交总金额 1,001.26

                                 1
万元(含交易费用)。
    首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

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 7 元/股。首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
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9 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
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
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
计划,并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2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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