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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江美大:年度股东大会通知2024-04-19  

证券代码:002677          证券简称:浙江美大             公告编号:2024-014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
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3 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13 日(星期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3 日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3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2)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
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4 月 30 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
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海宁市袁花镇谈桥 81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备 注
 提案编码                     提 案 名 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4.00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7.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8.00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9.00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0.00    《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1.00                                                            √
               的议案》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分红回
    12.00                                                            √
               报规划的议案》
      2、披露情况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
单独计票并披露。
    (3)议案 7.00 和 12.00 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提案编码
       1、公司已对提案进行编码,详见前表;
       2、本次股东大会已经针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 100;
       3、除总议案以外,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编码按提案 1.00、2.00 的格式顺序
且不重复地排列;
       4、本次股东大会无互斥提案,不含需逐项表决的议案,不含需分类表决的提
案。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5月6日(星期一)(上午 9:30-11:00,下午 14:00-16: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的证券账户
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
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
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
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见附件三)。传真或信函在 2024 年 5 月 6
日下午 16: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拨打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电话进行
确认。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浙江省海宁市袁花镇谈桥8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   红   周   欢
      联系电话:86-573-87813679,86-573-87812298
      联系传真:86-573-87816199
      邮箱地址:meida@meida.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海宁市袁花镇谈桥81号(海宁东西大道60km处)
      邮政编码:314416
   5、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6、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证券账户
卡、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7、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
重大事件的影响,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规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4 月 19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677,投票简称:美大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
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13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13 日 9:15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 “深交所
投资者服务密码        ”。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
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致: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作为贵司的股东,兹授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
席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13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
(本单位)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
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有效期限:
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投票指示如下:
                                                        该列打          表决意见
提案                                                    勾的栏
                            提案名称                               同     反       弃
编码                                                    目可以
                                                        投票       意     对       权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4.00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7.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8.00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9.00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0.00 《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
11.00
        的议案》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分红
12.00                                                     √
        回报规划的议案》

注:1、上述表决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弃权”等选项下的打“√”选择。
        2、委托人未做任何投票指示的,视为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委托书可自行打印,经委托人签章后有效。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被委托人身份号码:
被委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个人股东)/名称(法人股东)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备   注


1、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持
   股凭证复印件; 法人股东,请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券账户卡、持股
   凭证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附上填写好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3、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 2024 年 5 月 6 日下午 16:00 之
   前以邮寄、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个人股东签署:


                                         法人股东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