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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萃华珠宝: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2024-03-30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4年3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全体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认真阅读公司提供的资料,听取有关
人员的汇报并详细了解有关情况后,经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审议和表决,本次会议
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持股5%以上股东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3年3月31日,公司向时任控股股东深圳市翠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翠艺
投资”)借款,借款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因公司经营活动
需要,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翠艺投资将上述借款展期延期12个月。为了支持上市公
司未来经营发展,本次借款年利率为零,并无存在其他协议约定等安排,且公司无需
提供相应担保。
   该交易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及根本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思特瑞锂业及其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提
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思特瑞锂业及其子公司2024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包含存量),实际授信金额以签署
的合同为准。同意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拟为思特瑞锂业及其子公司拟申请的综合授
信额度100,000万元(包含存量)提供担保,实际担保金额和担保主体以签署的担保
合同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思特瑞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特瑞锂业”)
生产经营发展,同意思特瑞锂业拟向关联方四川思特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思特瑞科技”)和四川鼎暮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四川鼎
暮”)和四川潞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四川潞瑞”)借款,
关联方思特瑞科技、四川鼎暮和四川潞瑞分别向思特瑞锂业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的借款额度,借款利率不高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
报价利率(一年期)(即 LPR),借款期限为1年,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且资金实际到账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