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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坚朗五金:回购报告书2024-03-06  

 证券代码:002791     证券简称:坚朗五金    公告编号:2024-006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

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

(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

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6.11元/股(含)。按照

回购价格上限56.11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782,214股至

3,564,427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为0.55%至1.11%。具体回购

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的实施

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经公司2024年3月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本次回购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



                            1 / 11
大会审议。

    3、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回购报告书》,具体

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全

体股东利益,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核心经营

团队与业务骨干的积极性,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地将股东利益、

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公司在综合考虑经营情况

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后,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部分股份,用于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 / 11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债务履行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公

司拟通过回购股份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的,应当符合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

    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区间

    1、拟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

    2、拟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公司确定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

超过人民币56.11元/股,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际回购股

份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

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内实施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现金

分红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资金总额、数量及占公司总股


                               3 / 11
本的比例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

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

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3、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

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具体

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4、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截至董事会审

议日前一交易日(即2024年2月29日)收市后公司总股本321,540,000

股为基数,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

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按回购价格上限56.11元/股测算,预计

回购股份数量为1,782,214股至3,564,427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

例为0.55%至1.1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

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

增股本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

价格上限,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等指标亦相应调整。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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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

日起12个月内。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

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

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

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

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

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管理层将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

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

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4)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56.11

元/股测算,预计本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78.2214万股,回购股份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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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5%,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

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占比   股份数量(股)          占比

有限售条件
                157,235,274           48.90%       159,017,488        49.45
    股份
无限售条件
                164,304,726           51.10%       162,522,512        50.55%
    股份

  总股本        321,540,000             100%       321,540,000         100%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以回购期限届
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2、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56.11

元/股测算,预计本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56.4427万股,回购股份约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11%,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

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占比   股份数量(股)          占比
 有限售条件
                 157,235,274          48.90%       160,799,701        50.01%
     股份
 无限售条件
                 164,304,726          51.10%       160,740,299        49.99%
     股份
  总股本         321,540,000            100%       321,540,000         100%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以回购期限届
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

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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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的承诺

    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公

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将进一步

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为股东创造长远持续的价值。

    截至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1,009,579.51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96,087.52万元,流动资产为

741,405.01万元,货币资金为113,834.64万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

额的上限人民币20,000万元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的总资产、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流动资产和货币资金的比重分别为1.98%、

4.03%、2.70%、17.57%,占比较小,且公司具备支付本次股份回购款

项的能力。

    公司管理层认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和未来发

展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产生不利

影响;回购股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公

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

责地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

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九)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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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

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三个月、未

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1、经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

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

份的行为,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

行为。

    2、2023年4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白宝鲲先生与公司签

署《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拟参

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认购,目前该事项已获中国证监会同

意注册批复,暂未实施发行。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股份计

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在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暂无股份减持计划。

    若上述主体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

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全部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8 / 11
公司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6个月内完成转让。若未能

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转让完毕,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

注销。若发生注销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将严格依照《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减资相关决策程序,通知债权人,充分保

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二、本次回购股份的审议及信息披露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方案已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本

次回购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二)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保证本次股份回

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办

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在回购期限内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等规定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回购价格、

回购数量等;

    2、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可在本回


                            9 / 11
购股份方案的基础上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3、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相关条件的规则发生变化或市场条

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须由董事会

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授权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对本次回购股份的

具体实施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补充、授权、

签署、执行等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合同、协议等文件;

    5、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相关事宜;

    6、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回购股份所必须的事项。本

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

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开立情况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资金筹措到位情况

    根据公司货币资金储备及资金规划情况,用于本次回购股份的资

金可根据回购计划及时到位。



    五、回购股份方案的风险提示

    (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


                             10 / 11
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

等不确定性风险;

       (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

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公司不符

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三)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

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根据规则需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

险;

       (四)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可能面临

因未能经公司董事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

风险。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公

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

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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