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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坚朗五金:关于公司为员工购房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2024-03-27  

证券代码:002791      证券简称:坚朗五金     公告编号:2024-019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员工购房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根据《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对符合特定条件的员工

购房提供财务资助,借款额度为每年(自然年)不超过人民币 1,100

万元的免息借款。

    2、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尚在公

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对财务资助资金的使用能够进行充分地

监管和控制资金支付与偿还方式,对财务资助对象的资信情况进行充

分核查,可以保证财务资助资金安全与偿还计划的有效实施,但仍存

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5 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

司〈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为员工购房提

                             1 / 4
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借款办法”)对符合特定条件的员工购房提供财务资助,借

款额度为合计每年(自然年)不超过人民币 1,100 万元。本次提供财

务资助事项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尚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一)借款对象:符合借款办法的特定条件的员工。

    (二)借款用途:用于公司员工本人购房。

    (三)借款金额:公司及国内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合计每年(自

然年)不超过人民币 1,100 万元。

    (四)借款期限及资金利息:根据借款办法及与员工签署的《借

款协议》确定,期限最长为 8 年,自员工所属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发放

借款之日起算,在此期限内,员工的购房借款免息。

    (五)还款计划:根据借款办法及与员工签署的《借款协议》约

定还款。

    (六)审批程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财务资助在董事

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也不构成关联交易。本

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 2024 年 3 月 25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根据借款办法,符合借款条件的公司及国内下属全资/控股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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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的正式员工。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联人不得向公司申请员工购房借款,关联人是指前述人士关系密切的

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

的兄弟姐妹、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


    三、风险防范措施

    (一)根据借款办法,公司与员工签订《借款协议》以及相关担

保协议。

    (二)员工自向公司借款之日起,与公司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

(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单方面提出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

期满不再续签、因员工个人原因导致公司提出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

双方协商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员工退休等),该员工须在离职前还清

所有借款。离职之日起,该离职员工仍未偿还其所借款项的,需就剩

余应还款金额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公司付息。离职之日起 3 个月

内,该离职员工仍未能还清所有借款、资金占用费、利息的,公司有

权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担保协议约定要求相关人员承担担保责任。如

有异常情况按协议约定办理,同时公司保留法律追诉的权力。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此借款办法可减轻员工购房负担,激励员工工作积

极性,完善公司员工福利制度体系建设,真正实现员工安居乐业,同

时更好地留住人才。同意公司修订《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向公

司及国内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符合特定条件的员工提供合计借款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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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度为每年(自然年)不超过人民币 1,100 万元。

    此借款办法在充分考虑员工的职位级别、资产状况、偿债能力、

信用状况、履约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相关风险可控。本次为员

工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公司中小股

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五、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 1788.18 万元,占

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3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合

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无逾期未收回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



    特此公告。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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