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钧达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4-03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3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2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4 月 2 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4 月 2 日
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4 月 2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上饶市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业大道 8 号上
饶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会议室。
    3、会议投票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郑彤主持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7 人,代表股份 69,934,926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的 30.851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59,969,49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的 26.454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4 人,代表股份 9,965,436 股,占
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 4.3961%。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4 人,代表股份 9,965,436 股,占上市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的 4.396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的 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4 人,代表股份 9,965,436 股,占上市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的 4.3961%。
    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
任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
如下提案: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9,925,2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2%;反对 8,6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4%;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55,75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29%;反对 8,6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71%;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0%。
    (二)审议通过《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9,925,2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2%;反对 8,6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4%;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55,75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29%;反对 8,6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71%;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0%。


    (三)审议通过《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9,925,2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2%;反对 8,6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4%;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55,75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29%;反对 8,6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71%;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0%。


    (四)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9,925,2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2%;反对 8,6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4%;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55,75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29%;反对 8,6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71%;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0%。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9,925,2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2%;反对 8,6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4%;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55,75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29%;反对 8,6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71%;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0%。


    (六)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9,925,2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2%;反对 8,6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4%;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55,75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29%;反对 8,6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71%;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0%。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9,863,8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84%;反对 70,0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02%;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894,35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867%;反对 70,0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032%;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0%。


    (八)审议通过《关于对下属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8,267,086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97.6152 %;反对
1,667,8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3848%;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297,59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3.2638%;反对
1,667,8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7362%;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9,926,2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76%;反对 8,6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56,75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29%;反对 8,6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7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律师杜莉莉、张天慧见证,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
人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海南钧达新能
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