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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凌霄泵业: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5-07  

  证券代码:002884          证券简称:凌霄泵业          公告编号:2024-020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本次股东大会所提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
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5 月 6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6 日 9:15-15:00。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海波先生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阳春市春城镇春江大道 117 号公司会议室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召开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文件的公告: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在公司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
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0)。


                                     1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共计 22 名,代表公司有
表决权的股份为 190,667,603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53.306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共计 9 名,代表
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173,598,551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48.5343%。
    3、网络投票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 13 名,代表公司
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17,069,052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4.7721%。
    4、中小投资者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持股比例低于 5%的中小投资者(不含出席会议的持股
比例低于 5%的董事、监事、高管,下同)共计 16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为 17,087,652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4.7773%。
    5、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90,657,103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5%;反对股数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10,50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5%。

    该项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议案,已取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17,077,152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86%;反对股数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10,50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614%。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90,657,103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5%;反对股数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10,50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5%。

    该项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议案,已取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17,077,152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86%;反对股数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10,50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614%。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90,657,103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5%;反对股数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10,50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5%。

    该项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议案,已取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17,077,152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86%;反对股数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10,50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614%。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90,657,103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
99.9945%;反对股数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10,50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5%。

    该项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议案,已取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17,077,152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86%;反对股数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10,50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614%。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90,657,103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5%;反对股数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10,50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5%。

    该项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议案,已取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17,077,152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86%;反对股数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10,50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614%。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90,657,103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5%;反对股数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10,50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5%。

    该项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议案,已取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17,077,152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86%;反对股数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4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10,50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614%。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王海波、施宗梅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24,165,924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66%;反对股数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10,50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4%。

    该项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议案,已取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17,077,152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86%;反对股数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10,50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614%。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90,657,103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5%;反对股数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10,50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5%。

    该项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议案,已取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17,077,152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86%;反对股数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10,50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614%。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90,657,103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5%;反对股数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5
10,50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5%。

    该项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议案,已取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17,077,152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86%;反对股数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10,50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614%。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90,657,103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5%;反对股数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10,50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5%。

    该项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议案,已取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17,077,152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86%;反对股数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10,50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614%。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01、《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90,657,103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5%;反对股数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10,50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5%。

    该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议案,已取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17,077,152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6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86%;反对股数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10,50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614%。

    11.02《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90,657,103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5%;反对股数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10,50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5%。

    该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议案,已取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17,077,152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86%;反对股数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10,50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614%。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12.01、《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90,657,103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5%;反对股数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10,50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5%。

    该项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议案,已取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17,077,152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86%;反对股数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10,50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614%。

    12.02、《对外担保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90,657,103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
99.9945%;反对股数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10,50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5%。

    该项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议案,已取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17,077,152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86%;反对股数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10,50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614%。

    12.03、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90,657,103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5%;反对股数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10,50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5%。

    该项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议案,已取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17,077,152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86%;反对股数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10,50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614%。

    12.04、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90,657,103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5%;反对股数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10,50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5%。

    该项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议案,已取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17,077,152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86%;反对股数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8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10,50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614%。

    12.05、 《内部控制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90,657,103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5%;反对股数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10,50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5%。

    该项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议案,已取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17,077,152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86%;反对股数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10,50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61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卢旺盛律师、董宇恒律师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
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
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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