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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宠股份:联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4-04-23  

                         联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联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储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烟
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宠股份”或“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
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中宠
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情况及核
查意见发表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063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公开发行了 7,690,459.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00 元,
总募集资金 769,045,9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 12,000,000.00 元(含
税金额)后,实际收到人民币 757,045,900.00 元。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主承销商联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22 年 10 月 31
日将人民币 757,045,900.00 元缴存于中宠公司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
支行 8110601011901525819 账户内。本次发行过程中,发行人应支付承销保荐费、
律师费、审计验资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其他费用合计人民
币 14,973,452.30 元(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金额为人民币 14,125,898.38
元(不含税),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54,920,001.62 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
和信验字(2022)第 000056 号《验资报告》。由于 2022 年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免征证券登记费,故对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进行调
整,经调整后公司最终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54,956,277.37 元。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
       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项目投资总     拟用募集资    调整后投资
          项目名称                                                       日累计募集资金投资金
                                  额           金投资额      总额
                                                                                  额
年产6万吨高品质宠物干粮项目      28,424.71     22,960.71     22,960.71                       -
年产4万吨新型宠物湿粮项目        31,195.67     25,552.34     25,552.34                       -
年产2000吨冻干宠物食品项目        6,478.80      5,254.86      5,254.86                4,202.09
平面仓库智能立体化改造项目        4,000.35      3,636.68      3,636.68                2,594.24
补充流动资金                     19,500.00     19,500.00     18,091.04               18,098.88
合计                             89,599.53     76,904.59     75,495.63               24,895.21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
       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投资的具体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在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低风险、流动性好,且不涉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
       的风险投资品种的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
           (二)投资额度
           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在投资期限内,该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稳健型的理财产品,不参与风险投资类业务。
           (三)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财务总监在该额度范围及投资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公
司财务部为具体执行部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七)关联关系
    公司与现金管理产品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
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
提下实施的,不存在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
       通过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
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与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可能存在以下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
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
收益不可预期;
    (3)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投资产品价格因素
影响,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相比货币资金存在着一定的流动
性风险;
       (4)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等。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
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
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董事会授权财务总监及具体执行部门进行此事
项并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
    1、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公司财务部具体操
作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
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品种、签署合同及
协议等。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业务进行监督与审计,负责审
查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业务的审批情况、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
况等,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结果。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投资理财以及相应的损益
情况。
       5、公司拟从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本次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
    2024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用于投资低风险、流动性好,且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的保本型
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内。
       (二)监事会审议
    2024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
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
用。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一)公司在保障正常经营运作和研发、生产、建设资金需求及资金安全
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且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的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
款,提高资金利用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第四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审议程序和审批权限的规定;
       基于上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
议。
    (本页无正文,为《联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刘   亮                 王林峰
                       刘   亮                 王林峰




                                                 联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