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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兴装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2024-04-10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报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大华所 2023 年度审计资质及
审计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所在 2023 年度的
审计工作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大华所成立于1985年,2012年2月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
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首席合伙人
为梁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270人,注册会计师1,471人(其中: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141人)。大华所在国内重要城市设立了
30家分支机构。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33.27亿元、审计业务收入30.74亿元、证券
业务收入13.89亿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
续聘大华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结合公司2023年度工作安排,大华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1
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大华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大华
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华所根据审计准则要求,就审计工作范围、审
计方案和计划、年度报告审计要点、总体审计结论等与公司管理层以及治理层进
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对大华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所的资质进行了严格审核。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
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表现了较高的职
业水准,且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影响其在公司事务上的独
立性,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大华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大华所于2023年12月对公司进行了前期预审工作,2024年1月正式进
场审计,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
行沟通,明确了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计划安排等相关事项。
    (三)2024年2月29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
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初审后沟通,对2023年度审计情况、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相关事项
进行了沟通。
    (四)2024年4月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以现
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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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
会的作用,本着对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大华所的执业资
质、独立性、从业人员信息、业务经验及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调研和审
查,在2023年度审计期间与大华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大华所及时、
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大华所的监督职责。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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